“矿泉水瓶装茅台”难掩违纪本质(3)

“矿泉水瓶装茅台”难掩违纪本质(3)

摘要:近日,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天津市委委员、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正局级)严重违纪案件。张建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是一起无视党纪党规、变换花样搞“四风”的典型。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矿泉水瓶装茅台装满的是官员“四风”问题

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公款吃喝就已经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公务接待,也成了一个无酒不欢、无酒不成席的模式。“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明令禁止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在严管奢侈浪费歪风之下,公务宴请大吃大喝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掩人耳目,竟然有人把茅台装入矿泉水瓶,不得不“佩服”这些国有企业领导和政府官员头脑是何等的“精明”。

天津市委委员、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作为一个正局级干部,理应带头遵守党中央的关系规定,自觉地反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哪知道却是阳奉阴违,口头喊遵照执行,背地里我行我素。用他自己的话讲,就是“把中央精神当成口号,当作幌子,当作与国企无关的东西,说与做两张皮,该吃吃、该喝喝”。而且一般茅台酒不入口,要喝就喝15年、30年的年份茅台酒。遇到风声紧、查得严时,就事先叮嘱人把茅台酒倒入矿泉水瓶,改头换面后带到饭店,冠冕堂皇地摆上酒桌。

每一瓶装满年份茅台酒的矿泉水瓶里,同时也装满了张建津一类官员奢侈浪费,大吃大喝,不收手,不收敛的“四风”问题,每一瓶矿泉水瓶,都是一个官员违规违纪,把纪律视为儿戏的证明材料,每一瓶矿泉水瓶就是在警示纪检监察机关反“四风”任重道远,一些官员的特权思想不可能一夜之间就烟消云散,宗旨意识也不可能突然之间就马上提高了,各级党委只有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对违规违纪的领导干部露头就打,久久为功,反“四风”才可能真正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官员用矿泉水瓶装茅台,也说明在公务接待、接待费用的报效上,确实还存在制度的漏洞,还缺乏刚性执行力制度,缺少健全完善的监督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公共财产体制存在着不公开、不透明性,因此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公款吃喝,各级党委必须在公务费用报效上,在公务接待的监管上再下功夫,对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严惩不贷,才可能让党员干部真正产生敬畏之心,矿泉水瓶装茅台一类的隐形“四风”问题才可能得到真正的遏制。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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