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当局的“拉架式规范”
互联网企业向各个传统行业渗透发展,是近年来中国经济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自从今年年初中国政府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以来,在金融、医疗、交通、餐饮、旅游等一系列行业中,以BAT等互联网巨头为代表,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正从“边缘进入”向着“主流群体”大踏步迈进,逼近这些产业的核心业务。另一方面,传统企业在积极推进互联网化的同时,也感受到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
与此同时,大规模的跨界和融合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在金融业内,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迅速放开,带来了收单领域“乱象丛生”;P2P网贷的快速发展,造成了相当规模的投资风险。在其它领域也有类似情况发生,如打车平台推出“专车”业务,在各方利益重组的同时,造成了市场一定程度的混乱。
一系列政策指南和管理办法是在上述背景下推出的。这是我国政府对互联网+发展进行推进和规范的第一次全方位行动,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综观这些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总体感觉这是一次“拉架式”的政策规范。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就像拳击场上的两个选手,打着打着就抱到了一起,这拳就没法往下打了。于是裁判要做的便是把他们分开。这次监管当局对各个产业的指导规范就明显带有这样的性质
如果说互联网企业千方百计要“喧宾夺主”,而传统企业则想方设法“遏制进入”的话,那么监管当局最为关心的是“规范发展”。面对互联网企业的“野蛮生长”,是“创新”还是“违规”其实只有一线之隔,或者说是事物的两面。所以合理的协调模式是“鼓励创新”+“限制区域”。最近出台和即将出台的一系列行业管理办法,都是按照这样的思路,比如把互联网支付规范在通道,把股权众筹规范在小额,把P2P网贷规范在信息中介,把“专车”业务规范在“网络预约出租”等。这都是既给予互联网企业以“创新空间”,使他们不再是“黑户口”,同时也对他们设置了“限制区域”,增加了竞争的公平性和市场的稳定性。
这种“拉架式”规范是有着积极意义的。对于新型的互联网企业而言,他们得以名正言顺地在新的领域里从事经营活动。新的业务范围划分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不能过多指望灰色边界的“政策红利”,而是要靠“服务红利”:要靠“贴近用户”,不断提升消费者体验,解决用户需求;要靠“平台思路”,创新商业模式。只有既考虑用户的当前利益,又兼顾其长远利益(如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等),才有可能在未来真正成为主流。
对于传统产业中的原有企业而言,新的业务范围划分也给他们留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让他们在做好当前业务的同时,抓紧时间“脱胎换骨”,转型升级。
有些人认为,当前的管理办法有点袒护传统企业,限制互联网企业;其实我们必须看到,原有的传统企业在需要创新转型的同时,还必须服务好当前的市场需求,在转型时还必须保持平稳安全;这些都是不容易实现的。而那些新型企业,更多地着眼于未来的市场需求;他们没有能力也没有责任承担起当前的市场需求。即便是互联网+最为成功和成熟的零售业,网络购买也仅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而90%的消费购买依然依靠线下的实体店。如果整个市场的转型过于猛烈,是有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负面效应的;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无不如此。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这次“拉架式”规范带有明显的阶段性探索特征。随着技术进步,大数据使用的普及,身份验证渠道会更加广泛,验证方式也会多样化和便利化,诚信体系的不断完善,支付账户的分类,各类账户的功能和支付限额,以及支付机构的分类方式等都可以调整,但这种分类管理的原则会在较长一个时期保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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