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五、推进绿色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十二)下决心调整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坚持源头防控,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锁定项目、地块、进度和责任,大幅压缩落后产能,依法淘汰“三高一低”劣势企业。以清洁化、绿色化为引领,推动钢铁、石化等传统工业优化升级,加快104、195区块能级提升和转型步伐。加强部门协同和市区联动,依法严管,综合施策,坚持不懈加大对低效落后产能集聚、环境状况恶化区域的全面整治力度。

(十三)用更大力气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对高碳能源消费和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强度控制,推动重点行业节能控碳,加大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确保煤炭消费总量明显下降,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改善能源消费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强化土地集约利用,深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废旧物品等分类减量和科学管理,实现各类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十四)大力建设和整治生态环境。集约节约利用海域海岛资源,按照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求,加快崇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全市最高的产业发展绿色门槛,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控制PM25为首要任务,立足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化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交通、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加强清洁生产和改造,严控车船等重点流动源排放。加强水环境治理,突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截污纳管,点面结合,重在拔点,打通断头水系,科学调水,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水源地建设保护力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强化耕地土壤风险防控,试点推进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加快城乡绿化生态建设,以生态保育区、生态廊道、防护林带、楔形绿地和大型公园建设为重点,构建基本生态网络体系,稳步提升中心城区绿化生态功能,加大郊区增绿造林力度,建设好郊野公园,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休闲游憩的好去处。

(十五)完善体制机制法治保障。回应群众期盼,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对标国际水准,制定更加严格、更高水平的环保法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强化规范执法、综合执法,依法从严管理,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不符合环保要求、产业规划的,采取果断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健全市场化治污机制,加快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改进环保投融资政策,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形成谁污染、谁付费、第三方治理的运行模式,培育形成一批骨干企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多规合一”,建立分区分类管控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准入审批与日常监管适度分开的管理模式。完善问责制,建立反映绿色发展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终身追究等责任制度。加强教育、完善法规、改进设施,倡导环保理念,加强舆论监督,激发全市人民环保行动自觉。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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