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6)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6)

六、推进开放发展,建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十六)努力建设高度开放的自贸试验区。高举浦东开发开放旗帜,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率先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我国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探索新路。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证照分离”等改革试点,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经验优势,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更大限度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瞄准国际高水平贸易便利化,深化贸易监管模式改革,优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健全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扩大海关诚信管理体系应用,提高通关效率,全面推行通关一体化。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金融服务业开放和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大力促进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试点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发展。加快政府管理模式创新,支持浦东新区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率先建立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一级地方政府管理体制。促进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持续放大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溢出效益和辐射效应,推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主动对接各项制度创新成果。

(十七)整体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坚持把利用外资与转方式、调结构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不断提高利用外资和国外技术的水平。探索消除资金、技术等要素跨境流动壁垒,破除对外开放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跨国公司总部拓展贸易、研发等功能,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优化整合各类资源,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提高对外投资水平,健全境外投资服务支持体系,促进对外投资合作方式创新,鼓励发展跨国并购基金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走出去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聚焦重点功能区建设,打造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开放平台。

(十八)积极参与、主动服务长三角地区发展、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布局,努力发挥上海在长三角城市群、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构筑面向全球的互联互通网络。主动呼应长三角地区发展需求,积极促进长三角地区规划对接、功能对接,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跨区域连通,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共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城市群。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加快建设沿江综合运输大通道和交通枢纽,协同推动航道统一规划、船舶统一设计、建设统一标准、服务管理统一模式。聚焦金融合作、经贸投资、人文交流和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合作,鼓励上海优势企业布局海外,努力成为支撑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枢纽城市。

(十九)全力做好对口支援和合作交流工作。全面贯彻中央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产业为重、规划为先、人才为要,加大对西藏、新疆、云南、青海、贵州和三峡库区等的对口地区帮扶力度,协助对口支援地区打好脱贫攻坚战,增强自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加强国内经济协作,服务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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