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8)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8)

八、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领导是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努力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强化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力度统一论”,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做到推进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就有多大。健全完善明责、履责、考责、问责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健全完善经常性的纪律教育机制,形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监督执纪新常态,强化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党风政风持续改善带动社风民风不断好转。加大治庸问责力度,有效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促使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无禁区、无盲区,不停步、不放松,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取得反腐败斗争新进展新成效。加强审计监督和巡视监督,提升监督合力。

加大治本力度,深化相关改革,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提高各级党组织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法院、检察院党组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形成发展合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以明确权责为重点,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党委领导经济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决策机制、决策咨询机制、信息发布制度,不断提高各级党委(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提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把各级党校办成提升干部素质的重要基地。

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以省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为契机,大力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选优配强“一把手”。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深化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实施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打造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善于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健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干部奖惩激励机制。坚持从严治吏,推行履职尽责管理,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调动各级各类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深化“五个基本”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分类实施一批基层党建重点工程,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和活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干部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更好带领人民群众加快发展。

(三)持续增强发展气场。实现全面小康是全省人民的共同事业,必须聚合各方面力量,动员各阶层广泛参与,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尽职尽责、发挥作用,营造强大发展气场。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群众工作作为党的“生命工程”来抓,继续深入开展“三万”活动,不断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动员和带领人民群众团结奋斗。注重发挥精神的能动作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始终保持激情奋进、逆势而进、争先竞进的奋斗精神,进一步升腾湖北发展气场。

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激发全省人民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支持驻鄂部队、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现代化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对台、港澳、侨务及外事等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着力构建促进改革发展统一战线,把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来。

(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法治湖北建设进程,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力争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推进依法执政,提高各级党委依据宪法法律履职尽责、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细立法,围绕保障“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和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加快推进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体现时代特征和富有湖北特点的地方立法。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推动依法行政。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提高政府领导经济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和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坚持“护幼容错不赦罪”,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有利于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秩序稳定的原则,推进建设性执法司法。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全面推进城乡网格化管理,完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依法调解和多元化调解相结合的矛盾调处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健全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治理机制,严密防控、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虚拟社会管控。完善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严密防范、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加强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教育,健全精细化、信息化、标准化公共安全体系。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六)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建议》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从实际出发,编制好各级“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各类专项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层面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增加明确反映“五大发展理念”的指标,增加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明确考核评价的具体标准。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调查研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加强考核问责,完善落实链条。广大党员干部要解放思想、敢为勇为,知行合一、侧重于行,担当责任、真抓实干,把“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转化为全省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

“十三五”时期是湖北乘势而上、赶超跨越的黄金时期,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全面落实《建议》各项部署,为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