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城乡发展差距大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区域发展差距本质上也是城乡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制度,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大约为2.9∶1,占全国人口45%的农村居民收入上不去,成为实现全面小康的最大难题。同时,这又是发展的最大潜力所在。过去总认为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农村居民收入低一些是必然的、合理的。但一些国家的经验说明,只要采取积极措施,农民收入可以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近两年,由于政策措施到位,我国一些地区出现了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的可喜现象。
解决城乡发展差距问题,不仅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关系到我国经济长远持续发展。为此,习近平同志强调,要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现在城乡居民基本权益不平等,集中体现在城乡居民财产权不平等和户籍权益不平等。农民还不能像城里人那样进入市场交易自己的住房,许多农民工在城里干了二三十年,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却无法获得城市户籍并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这两个不平等,严重制约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长期以来,公共服务投入的重点在城市,形成了城乡公共服务的巨大差距,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素质提高。农村的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不断流入城市,而城市的技术、资金和高素质劳动力很难进入农村,城乡要素配置不合理。《建议》提出实行精准扶贫,到2020年实现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等。这些重要举措,将使农村经济得到更快发展、城乡差距更快缩小、城乡发展更快走向协调。
着重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目前,我国居民消费正处于由生存型转向发展型、享受型的过程中,然而我们的消费品和服务供给结构尚不能适应这一转变。个人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的供给,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需求不足。而在公共服务的供求关系上,则呈现严重的供给不足状态,包括医疗、教育、养老、交通、环境、供水、家政服务等,都满足不了广大居民的需求。同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又比较大。造成公共服务落后的主要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公共服务建设主要依赖各级财政投入,政府财力不足,社会资金又缺乏进入机制,必然带来个人消费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各地人均公共财政支出水平相差悬殊,直接导致公共服务发展水平不平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加大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并通过推动各地区和城乡之间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大体均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议》针对这一问题,提出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支持西部地区改善基础设施等。这将满足广大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建议》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对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应对老龄化社会到来、扩大居民消费将产生深远影响。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在“十三五”期间需要改革公共服务设施投资体制,推行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通过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转让(BT)、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投资者能按期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能把巨量社会资金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领域,尽快改变公共服务供给短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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