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教育质量,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域的侧重点,越来越具有混搭的特征,目的在于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建议》强调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强调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调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三个层面都涉及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沟通衔接,比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可以说是全球教育界共同的规律性认识,若没有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性、专业性、技能型、应用型等人才培养,很难想象,关在校园内的职教高教能办成什么样子。其实,不同职业院校都有条件创建国际国内一流,即使是学术研究型大学也要开展与企业界、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协同创新。
重新审视新中国的教育结构体系框架,可以发现一个重大变化: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了新学制图,1995年《教育法》作了文字描述性的规定,始终没有再发官方的学制图。2014年,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人资社保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六部委联合发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公布一张新的教育体系示意图,把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勾连起来,重点是义务教育后分流,既有高中阶段的普通高中和中职,也有对普通本科、专科层次高职和应用型本科的确认,再往上的研究生阶段,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条渠道之间还可以双向衔接,而且人力资源市场中的培训、进修、深造与之也有连接。实际上,拓宽学习者成长成才的通道,就是要办让人民群众感觉有用的教育,这对民办教育而言,也是可以精耕细作的田地。
提高教育质量,需要增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建议》首次提出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也就是类似“零存整取”的“学分银行”制度。这一制度建设,前有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打基础、作铺垫,后以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依托,旨在面向国民素质提高和人力资源深度开发的客观需求,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逐渐进入教育培训领域,我们越来越感到出现了两个“三角形”叠加,“正三角形”是大家熟悉的从小学到大学的正规学历教育体系,“倒三角形”是非正规、非学历教育乃至非正式学习,多以社会化、市场化机制运作。在“互联网+”时代,正规学校制度中的考招制度改革,肯定要同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学习发生关系;相应地,多种学习成果的累计认定转换也要有体制机制的保障,探索形成覆盖全民、伴随终身,记录所有学历和非学历信息,衔接学籍信息和学分银行的个人学习档案,统一纳入公民基本身份信息管理,今后教育与学习必将“面目全非”。
提高教育质量,必然面对社会需求类型与资源供给方式之间的关系调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的最重要理念创新,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首次提出推进教育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四中全会文件要求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是行政权责法定、行为边界清晰、守法诚信的政府。五中全会《建议》进一步强调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多样化教育服务,意味着教育服务将从纯公益到纯营利之间存在一个“光谱”,准公益、半公益、非营利、微营利等分散其间,逐渐具备合法性,成为教育服务业的新常态。因为教育服务需求属性已经分化,世界银行长期就是公共服务与非公共服务“两分法”,中国在新世纪以来采取的是“三分法”,在非公共服务之外,把公共服务再切分为基本与非基本,由此牵引教育供给方式的创新,关键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此,《建议》明确要求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主要是强化政府依法担负的责任,同时,还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关键是精准锁定用户需求。民办教育可以有提供慈善性教育服务、基本或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非公共教育服务的多条路径,公共财政有区别地选择购买、资助和补贴。其中,非义务教育是多种服务并存、融合、竞争的平台,用户需求将成为一切服务供给模式生存发展的基石。
我们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联合国“教育第一”全球倡议行动周年纪念活动的视频贺词,“努力发展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为此,展望21世纪中国人的教育与学习,应该更有质量、更加公平、更为有用、更可持续。预计“十三五”时期全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将以提高质量为主线,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法治为保障,深度融入国家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人力资本配置优化,不断推动国民素质显著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整体水平迈上新的台阶,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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