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实名制应承载更多权益保障

农民工实名制应承载更多权益保障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称,按照《意见》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1月20日《新京报》)

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是所有农民工均实行实名制,仅是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不可否认,建筑行业的农民工,也是最需要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务工群体。一方面,建筑行业一线作业人员素质堪忧,而人员素质事关工程质量和安全;另一方面,建筑行业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而实行实名制后,既可以对建筑农民工实行资质管理,又可以保证建筑农民工的工资由银行实名代发,有效遏制工资拖欠现象。

事实上,对建筑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此前已有先例。早在2011年4月,天津便开始对建筑业农民工实行了实名制管理,全市建筑业农民工达80万人实名制管理覆盖率达90%以上。2012年7月,北京对建筑业农民工实施实名制管理,构建适应新时期建筑业特点的作业人员培训体系,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探索解决农民工养老问题,形成相对稳定的建筑产业骨干工人队伍。

可见,建筑农民工实名制,明显释放出了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的善意。有关部门通过实名制和信息化管理,探索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争取在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有所突破;同时,加大对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务费结算纠纷调解机制,保证建筑业农民工劳务费不拖欠。更重要的是,利用实名制对建筑业农民工进行技术培训。

然而,推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应涵盖所有农民工;同时,应让实名制承载更多权益保障。换言之,农民工实名制,应成为消除城乡差别、体现社会公平的城市标签,承载更多的城市福利与人文关怀。比如,将农民工实名制,与落户、就业、就学、住房、养老、医保等重要城市福利和社会保障挂钩,使其成为享受公共服务的必要条件;特别是,要将外来人口与城市居民同等对待,不歧视,多关爱,让他们分享城市公共福利和发展成果,从实名制中真正得到实惠。进而,使公民拥有理想化的迁徒自由,走到哪里,就能在哪儿自由定居,享受当地的公共服务,从制度上给他们以心理认同和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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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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