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强调的不是互联网本身,而是通过互联网与其他应用领域的融合,实现对各类社会资源的整合,最终成为推动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刻变革的重要力量。如何推进这场变革并把握变革的行动方向,是当前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
“互联网+”行动计划的三要素
技术载体。“互联网+”所涉及的技术不是单一的因特网,而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狭义因特网仅指人人互联,而“互联网+”所强调的,是以互联网为纽带,将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能源网等一大批新兴技术进行融合应用,是在广泛互联的基础上不断融合与创新,最终改变市场交易方式和产业组织方式。
服务客体。“互联网+”的服务对象不是单一行业,而是整个产业链。"互联网+”的最终目标,不仅要推动互联网产业,更要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共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互联网+”是实践哲学,并非简单的产业计划,而是通过互联网化的过程,找出阻碍传统产业发展的症结,这既包括产业关键技术、组织方式,也包括文化理念和消费习惯,最终借助当前这股互联网潮流顺势而为地加以解决。
实施主体。“互联网+”的实施主体是市场+政府。市场机制固然是网络经济的动力源泉,但“互联网+”所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主要在三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信息网络关键技术方向的引导与基础研发支持;推动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监管,保护用户和中小企业权益,以及处理可能带来的内部矛盾。
“互联网+”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互联网+”重短期市场规模,轻长期技术掌控。我国互联网产业整体上缺乏对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关键信息技术趋势的掌握,这使得我国虽然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但主要收入却仍然由美国公司所获得。除了百度、阿里、腾讯等少数具有垄断优势的大型互联网企业以外,小企业的生命周期较短,缺乏有效的技术保护和激励机制,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O2O等技术含量少、壁垒低和资本驱动的领域,极易形成资本泡沫。反观美国,一方面通过市场竞争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另一方面则始终通过政策手段扶持技术型公司成长,使得其能够持续产生出微软、苹果、谷歌、特斯拉等技术与商业模式并重的世界级企业,从而对我国互联网企业构成极大竞争压力。
“互联网+”产业结构不合理,存在多处断层。主要包括:中低端网购市场与高端品牌制造之间的断层;灵活多变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与缺乏弹性的生产方式之间的断层;局部环节自动化与整体制造效率低下之间的断层。以服装行业为例,近年来一方面在制造端大力发展自动化纺织和印染,另一方面在消费端普及电子商务,应该算作是“互联网+”。但是,由于纺织印染环节的自动化并没有改变大规模生产的组织方式,使得服装行业库存始终居高不下;而电子商务在个性化服务上得不到生产的支持,只能一味地以低价来倾销库存,结果导致行业恶性竞争,行业利润下滑,甚至制约了国产品牌的成长。相反,西班牙、瑞典、美国、日本等国的服装品牌通过市场驱动,优化生产端的资源配置,积极采用小批量、数码印花、自动裁剪等新技术,结合线上线下融合,推动了个性化、快时尚的新趋势,大举占领我国服装市场。在这方面,德国提出的“工业4.0”理念,即优先发展制造端的信息技术应用与产业链解决方案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互联网+”地区发展不均衡。我国西部地区和大量农村由于信息化水平低、互联网理念落后,在推动互联网发展中造成的“数字鸿沟”被进一步放大。调查发现,西部地区在与东部地区的电子商务合作中大都处于劣势,发展空间局限在初级生产和原材料销售环节,导致当地产业转型升级缓慢。应以印度为前车之鉴:尽管印度的三产比重高达50%,但由于大量贫困人口不能上网,信息服务业主要依靠海外订单,缺乏国内需求支撑,无法形成本国互联网产业,更造成制造业人才短缺和技术资源匮乏。
互联网企业国际竞争力不足。国内互联网企业主要将市场重心放在国内,在国际市场上影响甚微,难以突破国外公司在技术和应用专利上的封锁。从现有数据看,即便是百度、阿里和腾讯等知名互联网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也经常处于被动。此外,尽管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但国内企业仍沿袭过去的低端低价产品出口策略,无法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在这方面,日本的教训非常惨痛:日本过去曾在移动互联网方面具备全球最领先技术,但由于主要资源被大运营商掌控,产业链缺乏创新动力,而且只满足于国内市场,不重视对全球技术标准和商业模式的争夺,导致其移动互联网产业被世界主流趋势排斥,在苹果、三星等公司的夹击下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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