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指标”体系除了上述特点和优势外,也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完善之处。首先,就民调数据而言,不同类型的被测者在对待同样的现实问题时可能会因理解上的差异给出不同分数。其次,主观的评估数据可能会因“治理”以外的因素所导致,例如,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和近期经济表现状况都会影响被测者对这个国家治理能力的看法,而这一评估体系最大不足还在于,它的本意是希望依据一套普遍适用的评价标准,对世界各国的治理状况进行测量,从而可以使得世界不同国家之间有一个衡量治理状况的共同尺度,可这个优点也恰恰是它的最大不足,因为各民族国家在历史文化、政治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很难用一个普遍标准加以测量。而且其评估体系也多为西方专家学者研制,即使研制人员主观上努力想做到“价值中立”,最终的评估标准难免受西方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影响。
鉴于“全球治理指标”体系中存在的这些不足,需要发展中国家也加入到建构更加合理的治理评估体系的研究中,争取建构一个基于国别并可以将治理评估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起来的评估体系,这样的评估体系既能体现出国际社会和全人类对民主治理的共同价值追求,又能充分反映每个民族国家各不相同的实际情况。现在一些国际组织机构联合一些主权国家正在朝这一方向努力,得到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响应和支持。我国近些年来也有一些学者正在进行这方面的努力,争取构建一个更加合理、科学、客观、全面的综合测量各国治理状况的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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