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人才体制释放创新活力(3)

优化人才体制释放创新活力(3)

核心提示:我国科学、技术、创新及创业人才政策可谓量多面广、修订频繁,但定位不够清晰、配套不够协调。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出台了各类人才计划,计划体系缺乏有效协调,政策寻租空间大。少数顶尖人才同时得到不同人才政策的支持,大量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留学回国人员得不到普惠支持,严重挫伤了主体人才扎实工作的积极性。亟待建立全国统一的人才政策体系,以适应人才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提高人才政策系统性和协调性

我国科学、技术、创新及创业人才政策可谓量多面广、修订频繁,但定位不够清晰、配套不够协调。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出台了各类人才计划,计划体系缺乏有效协调,政策寻租空间大。少数顶尖人才同时得到不同人才政策的支持,大量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留学回国人员得不到普惠支持,严重挫伤了主体人才扎实工作的积极性。亟待建立全国统一的人才政策体系,以适应人才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从国家创新体系及各创新主体角度看:市场对企业的创新激励不足,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普遍较低,创新能力整体不强,还没有真正成为有竞争力的技术创新主体,产学研结合程度有所减弱,创新人才难以在产学研之间自由流动,尤其难以从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流动;科研机构创新能力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集成性要求,科研活动小型化、短期化,缺乏战略储备和长远打算,难以组织大型的协作攻关;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公益性研究与面向市场的开发和服务并存,难以满足社会各方面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大学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创新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与研究所和企业的人才交流严重不足;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缺乏专业的科技经纪人和经营管理人才,在促进创新要素流动集成,强化创新网络整体功能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总之,创新还没有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碎片化的科研布局及人才布局与国家急需解决的战略任务匹配性不够,主体之间交流、互动、协作机制不完善,人才、技术、信息流动不畅,难以组织跨部门、跨区域、跨机构、跨学科的重大任务。

人才政策的核心任务是坚持人才主体地位,保障人才基本权利,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和人才发展环境,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从政策体系角度厚植人才制度优势,加强中央、部门、地方、机构、军民之间的沟通协调,强化创新平台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及人、财、物等创新资源配置的宏观统筹。要统一清理废除妨碍人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统筹各类人才的引进、发现、培养、扶持、流动、保护、使用、评价和激励,强化人才政策的综合配套、分类支持、精准激励和普惠保障,形成定位清晰、公平透明、稳定预期的长效机制。坚决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传统人才观念,实施更开放、更平等、更具竞争力的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与使用政策,在全球吸引和配置更多高级创新要素参与到我国创新体系中来,提高我国在全球创新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和创新影响力。

(作者为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赵思齐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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