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管弑母”有违多重伦理  

“拔管弑母”有违多重伦理  

2015年年底,四川眉山城区一起车祸中,朱素芳伤情严重,在重症监护室里靠插呼吸管维系生命。其子女等前来探视时,拔掉她身上的呼吸管,朱素芳不久离世。25日,记者从眉山警方证实,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朱素芳的儿女及姐妹共6个亲人已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月26日《成都商报》)

子女拔掉重伤母亲呼吸管,导致其死亡,这显然是个涉及法律和伦理的家庭悲剧。也许,子女拔管的动机,充满善意——为了减轻母亲的痛苦,也为了解脱自己的困境。殊不知,子女只有救治母亲的义务,却没有结束母亲生命的权利。换言之,即便是母亲处于临终状态,子女也不能轻易放弃对母亲的救治,更不能亲手剥夺母亲的生命。几名“拔管弑母”的子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也是咎由自取。

此前,子女曾请求医生对母亲放弃治疗,但遭到了拒绝。从这一点来看,医生拒绝放弃治疗,似乎成了子女剥夺母亲生命的动机。应该说,在救治无望的情况下,子女希望母亲尽早离世,出发点是好的,不忍看到母亲在忍受痛苦和折磨之后,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然而,人的生命始终是第一位的,对亲人放弃治疗,实际上是对生命的不尊,违背了人性、亲情、家庭和医学等多重伦理。特别是,擅自拔管,踩了法律雷区。在中国,无论是医务人员还是家属,给患者拔管或实施安乐死,均要承担法律责任。

事实上,多数患者是不愿放弃治疗的,越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越对生命充满无限眷恋,求生的欲望也愈加强烈,并希望有医学和生命的奇迹出现。因而,很少有人会去响应“拔管离世”。退一步讲,即便是有的患者表达了放弃救治的意愿,家人也不能答应,哪怕是有一线希望,他们也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抢救亲人的生命,这是人性和亲情使然;否则,就是对亲情的一种背叛,违背了家庭责任和伦理。同样,面对一名重症患者,医生不能消极对待,更不能“见死不救”,否则,就违背了医德和医学伦理。

可见,子女“拔管弑母”被起诉,值得当今社会反思。毕竟,法律不能挑战,社会伦理同样不能挑战。虽然社会伦理会随着时代的发展产生变化,但其人性核心的理念不易改变;虽然社会伦理与人们追求的高尚文明道德有较大差距,但其仍然受到众人普遍接受和遵从。要知道,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因此,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应成为道德与法律设置的双重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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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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