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们能否告别“奇葩证明”?(3)

2016年我们能否告别“奇葩证明”?(3)

政府要明确服务边界,简政放权是关键

专家认为,“证明”实际上是对办理事项前提条件的确认程序。这种程序从法律和行政上都具有重要的合理性——即通过对事实依据进行确认,保护办事双方的合法权益。但是,一些行政机关设置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明事项,再加上人为流程繁琐,令一些证明变得“奇葩”。

“行政机关在办理事项的时候需要有前置条件,但相当数量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把‘证明’当成了办事许可,并将确认这些事项的责任无限制转移到当事人的身上。”于安认为,这是当前“奇葩证明”问题存在的一大根本原因。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人员为了推卸责任让当事人来回跑路,更加剧了群众对“奇葩证明”的不满。

要在2016年告别“奇葩证明”,必须着手根除“奇葩证明”生存的“土壤”。

“过去一年国务院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清理一大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说明这些事项本身就不是必要的,给公众带来了太多麻烦。”马怀德说,“所以说简政放权很关键,行政机关取消、下放审批许可,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各种无谓和不合理的证明事项。”

于安同时认为,行政机关把所有的证明负担都推给当事人,不仅是工作作风上的问题,也来自于风险分担机制的缺乏。他建议,首先要从法律的角度明确各类证明事项的范围,而不是由部门自己来规定办事需要哪些证明,从而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负担。同时要对这些事实依据证明的风险分担作出制度设计,通过让当事人承担提供虚假依据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提高工作效率。

“治理‘奇葩证明’信息化是一个关键手段。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做到信息共享,电脑上一点击就能联网看到需要的信息,‘奇葩证明’自然就会越来越少。”竹立家说,“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一定要明确服务边界。要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先把需要人民提供的证明说清楚,多一些责任意识,少一些互相推诿。”(参与采写:齐中熙、何雨欣、王慧慧、周立权、贾雪纯)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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