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基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深刻变化,各种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不断涌现。必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其在农业机械和科技成果应用、绿色发展、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引领功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充分考虑各地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程度、农业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本地区适度规模经营的标准,不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使适度规模经营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形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培育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吸引年轻人务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使其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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