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综合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4)

以综合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4)

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确保农村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近年来,作为公共资源核心部分的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扩大,已基本改变了“农民的事农民自己办”的格局。但相对城市而言,公共资源对农村的覆盖范围和支持力度还不够,不能满足农业农村发展对各种公共产品的实际需要,城乡居民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所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仍存在很大差距。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必须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不松劲,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势头,将更多公共资源配置到农村。要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促进农村形成良性发展机制,让农村的产业留住人,让农村的环境留住人,让留在农村的人口能够安居乐业。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比,我国城镇化进程仍然滞后,特别是目前统计的城镇常住人口中,农民工难以真正实现定居成为市民。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多措并举。一是落户转市民沉淀一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合理设置城市落户条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二是常住均服务稳定一批。实施居住证制度,对暂不符合落户条件或没有落户意愿又有常住需求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三是就近促转移消化一批。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大力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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