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内核清晰明确。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的“主心骨”,以“三个倡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指明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包含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要求,充分展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在国家层面的具体取向和内容;“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要求,充分展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在社会层面的具体取向和内容;“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要求,充分展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在公民层面的具体取向和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深厚土壤,大胆吸收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高扬主流价值理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反映了现阶段全国人民价值认同的“最大公约数”,反映了公众的共同期待,也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价值追求。同时,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身就是一种国家核心价值观的直观体现。西方国家在传播其“自由、平等、博爱”价值观时具有优势,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其将国家的核心价值观真正贯穿于国家治理体系的设计、实施、保障等全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兴国之魂,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灵魂。有了核心价值观这一“基本内核”的价值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构建就更加明确而坚定。
提升路径辩证统一。作为社会主义大国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没有现成范例可参照,没有现成模式来遵循,需要从古今中外的国家发展经验中汲取智慧。一方面,作为有着绵延不绝文明史的东方古国,中国人在遥远的古代,就开始思考和实践治国理政这样重大的政治命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另一方面,我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要实现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创新和深刻变革,必须认真学习西方的先进治理理念和经验,深入反思其教训和挫折,做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学习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但不是照搬其他国家的政治理念和制度模式,而是要从我国的现实条件出发来创造性前进。”这一注重扬弃辩证思维为新时期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确了基本路径。首先,做到“有主张”。即要立足于我国自身的历史文化基础和社会主义性质,不能割断与本国历史和文化的联系,也不能割断与世界社会主义历史和社会主义国家已有的实践之间的联系,要善于从中国历史进程中和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历程中,吸收国家治理的合理因素,坚持已经成熟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再者,做到“有定力”,就是要保持政治定力,坚守政治原则,把握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好走稳自己的路。西方国家现代化起步较早,对于先发现代国家治理经验理应学习借鉴,但我们在参考借鉴时,既不能生搬硬套,也不能排斥拒绝,而是要在高度自信的基础上,充分地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的治理模式、治理观念和治理方法,并进行中国式的吸收、转化和运用。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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