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道救护车闯红灯”不宜提倡

“让道救护车闯红灯”不宜提倡

杭州市中心的晚高峰堵成一锅粥,动弹不得,而此时有三四辆私家车集体闯红灯,还被网友齐声大叫“好样的”。这一幕出现在前天傍晚的江厦桥东,也就是向来以“堵”著称的中山路上。原来,这是件暖心事儿,为给救护车让道,多辆私家车集体闯红灯。(2月4日《现代金报》)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见到救护车在马路上狂奔,或听到救护车急促的警报声,这时候,人们的第一感觉是,救护车在抢救生命,在与时间赛跑,由此对救护车及医护人员由衷地产生敬畏,并主动为救护车让道。然而,为给一辆救护车让道,杭州多辆私家车集体闯红灯,虽然让人暧心,却是一种违法的“危险动作”。

事实上,即使是救护车,也不能随意闯红灯。虽然救护车是特种车,但并非是特权车。换言之,莫把闯红灯,当成救护车的一种特权。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救护车才可以闯红灯。可见,私家车为给救护车让道集体闯红灯,值得商榷。应该说,救护车抢时间,不在于等红灯的那几十秒,在路上跑快一些即可,不到迫不得己,应慎闯红灯。毕竟,闯红灯是一种违法行为,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反而背离了救护车救人的初衷。

给救护车让行,已形成了民意共识,以示敬畏生命,尊重医护工作者治病救人的崇高职业道德。然而,救护车闯红灯成一种习惯动作,特别是,救护车公车私用和违规出行的不良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特种车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我们倡议社会车辆避让救护车,让的是病人的生路,而不是救护车的特权。事实上,公众形成了为救护车让路的共识,让医疗卫生部门切身体会到了信任的可贵和来之不易。而信任的建立,需要急救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更需要相关制度的完善。

因此,私家车为给救护车让道闯红灯,不宜提倡。同时,交管、卫生等部门应联合行动,在保证救护车道路优先通行权的前提下,加大对救护车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管力度,严禁将救护车辆挪作他用或公车私用;在非紧急情况下,救护车辆不得使用警报器及标志灯具,不得违章行驶、违章停车、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特别是,应建立救护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管理及违规信息管理制度,对违规驾车的司机要进行教育、警示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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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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