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坚强的领导核心(5)

锻造坚强的领导核心(5)

——如何提高党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

五、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2015年上半年,北京、上海等地先后制定并印发了社会体制改革系列文件,围绕社会服务体制改革、社会组织体制改革、街道体制改革、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和社会领域党建创新等问题进行了部署,采取了一整套措施,初步探索出大城市创新社会治理的新路子。京沪两地创新社会治理的有益实践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示范。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党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这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环境、条件和方式的不断变化,党和政府致力于创新社会治理,形成了完整思路,取得了重要进展,收到了很好效果。但是也要看到,当前我国进入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任务还很重。因此,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要求,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党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制度安排是关键。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同时,还要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社会在不断发展,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势在必行。改进社会治理,总的思路就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就是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方参与治理;依法治理,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综合治理,就是采用道德、规范、经济等多种手段来治理;源头治理,就是把治理环节向前端、向基层延伸。

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需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为人民安居乐业构筑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屏障。

历史的发展,总有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大幕已经拉开,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冲刺的艰巨任务落在我们这一代人肩上。我们党将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发有为,跑好属于我们自己的这一棒,开创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新图景。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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