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驱动经济增长、提高生活标准之举,是谓创新。当前,党和国家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摆在了一个十分突出的位置,凸显了党和政府对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的高度重视,而法治作为激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改革制约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性也显著提升。法治对于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环境至关重要。有自由竞争和良好的法治环境,才会有真正的创新和企业家精神,才会有持续地增长。
毋庸讳言,科技创新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本质上是知识的创造、转换和应用,离不开人员、资金、技术、管理等各个要素,有赖于投入、研发和应用等,需要社会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的激励和保障。我国目前正处于创新进程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紧紧围绕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展开,创新立法应把重点放在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上,破除制约创新的机制体制障碍,在法律规章制度框架内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解决产学研用各主体要素的纠纷,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释放巨大的发展潜能,让创新驱动发展成为拉动内生增长的动力源泉。
法治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
以法治方式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求加快体制机制改革。体制机制改革涉及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收入分配制度、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等方方面面,法治必须贯穿体制机制改革的始终,为其提供框架和指引,激发创新热情,保护创新成果,从而激发市场经济的活力,鼓励市场各类主体自主创新,引发全民创新的热潮。
二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方面要求政府依法加强对科技创新的保护和管理,优化创新环境,着力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制保障和政策体系,激发科技创新的活力,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益的科技投入格局。另一方面要求市场主体充分利用鼓励创新的政策支持,发挥以市场需求为主的导向作用,积极培养创新型法治人才,在法治社会更好地发挥其解决纠纷,避免资源浪费,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是要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让法治成为人民的信仰,成为实现和谐社会的指南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在各个领域和环节都坚持权利本位,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创新主体的权利保护是最基础的公正,以法治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让全民知法、守法、用法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四是要紧跟世界科技发展趋势,积极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规则的制定,加强科技外交和科技国际化布局的顶层设计,统筹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全面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水平,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的创新驱动发展。
(作者为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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