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博:美国最高法院权威是如何形成的

张学博:美国最高法院权威是如何形成的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之一,79岁的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当地时间2月13日在得克萨斯州一处度假农场逝世。大法官的去世立刻引起美国社会的强烈关注。美国最高法院是如何形成今天这样的权威的呢?

历史充满着必然,也充满着偶然。在1789年美国宪法中,虽然设计了执掌司法权的最高法院,但是在整个权力设计中,显然最高法院是最弱势的一个部门。它既没有人事权,也没有财权,属于典型的清水衙门。在那些建国之父的斗争之中,汉密尔顿的主张占了上风,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是美国建国所首要考虑的问题。最后的宪法设计中,强大的总统行政权力,是其政制中最突出的特点。总统不但可以提出法案,还可以否决国会的法案,同时还可以直接制定行政规则。毫不客气地说,美国总统在与掌握立法权的国会、掌握司法权的最高法院的较量中,处于上风。在刚刚建国之初的几十年里,最高法院是没有人愿意前往的冷衙门。建国之父们,几乎轮流当了一遍总统,但是却没人愿意担任最高法院院长。但是马歇尔大法官是一个转折点。从马歇尔大法官开始,一代代美国的大法官们,用自己的远见卓识和政治决断重新塑造了最高法院,使得美国的最高法院成为了美国法律人的王庭。由于美国宪法对于大法官们的宪法保障和任期终身制,使得很难判断总统和大法官们哪个对美国政治社会的影响更大。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厅,矗立着历任大法官的大理石半身雕像,唯一的例外是托马斯·杰弗逊总统时期的马歇尔大法官,只有他是全身雕像。

发生于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为刚刚上任的马歇尔大法官提供一个千载难逢并改变美国历史的机会。1800年美国总统选举是美国史上极其重要的一页。在这次总统选举中,由于联邦党人内讧突起,亚当斯总统败给了民主共和党候选人杰弗逊。在同时举行的国会选举中联邦党也是一败涂地。这样,联邦党不但失去了总统的宝座,同时也失去了国会的控制权。在此背景下,美国的政制体制第一次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国家最高权力能否根据宪法程序以非暴力的形式在不同党派之间和平交接,关系到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的生死存亡。还好,大权在握的联邦党人以国家利益为重,没有舞刀弄枪、拒绝交权,而是采取了“合法斗争”的手段。他们利用宪法赋予总统的任命联邦法官的权力,极力争取控制不受选举直接影响的联邦司法部门,借以维持联邦党人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以求卷土重来。在亚当斯离职之前,亚当斯不仅任命了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而且增设并任命了42名联邦巡回法庭的法官。这些联邦巡回法庭的法官,其社会声望远远高于大律师、名牌法学院的教授。这些法官都是终身任职的,因而即便联邦党人败选,这些法官只要上任,仍然可以在政治社会中为联邦党人摇旗呐喊。只可惜马歇尔实在太忙,身兼数职,在国务卿任职期满之前仍有16联邦巡回法庭的法官的任命状未送出。马伯里就是其中之一。

对于联邦党人在权力交接前夜大搞以党划线、“突击提干”的损招儿,新上任的民主共和党总统杰弗逊早已深感不满。当听说有一些联邦党人法官委任状滞留在国务院之后,他立刻命令新任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扣押了这批委任状,并示意麦迪逊将它们“如同办公室的废纸、垃圾一样处理掉”。接着,针对联邦党人国会在换届前夜的立法,民主共和党人控制的新国会针锋相对,以牙还牙,于1802年3月8日通过了《1802年司法条例》,废除了《1801年司法条例》中增设联邦巡回法院的规定,砸了16位新任联邦法官的饭碗。尽管马伯里家大业大,但他显然对这份荣誉看得很重,因而下定决心要找个说法,把新任国务卿麦迪逊(民主共和党人)直接告上了最高法院。

接到控方律师的起诉状和辩方律师寄来的书面争辩后,马歇尔大法官以最高法院的名义致函国务卿麦迪逊,要求他解释扣押委任状的原因。谁料想,麦迪逊对马歇尔的信函根本就不予理睬。在当时的法律和历史环境下,麦迪逊这种目中无人、无法无天的行为是件稀松平常的事,因为联邦最高法院当时实在是一个缺乏权威的司法机构。1789年生效的美国宪法虽然规定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和制衡的格局,但这部宪法以及后来增添的宪法修正案,对于宪法最终解释权的归属问题从未做出任何明确规定。这部宪法没有赋予最高法院向最高行政当局和国家立法机构指手画脚、发号施令的特权,更别提强令总统、国务卿以及国会服从最高法院的判决了。

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实际上使马歇尔大法官陷入了一种左右为难、必输无疑的两难困境。根据《1789年司法条例》,他当然可以正式签发一项执行令,命令麦迪逊按照法律程序发出委任状。但麦迪逊有总统兼美军总司令杰弗逊撑腰,他完全可能对最高法院下达的执行令置若罔闻。既无钱又无剑的最高法院若向麦迪逊国务卿强行发号施令却又被置之不理,只会让世人笑掉大牙,进一步削弱最高法院的司法权威。可是,如果马歇尔拒绝马伯里合理的诉讼要求,那就等于主动认输,承认最高法院缺乏权威,无法挑战行政部门高官目无法纪的举动,不仅愧对同一阵营中的联邦党人战友,而且使最高法院颜面扫地。

审,还是不审,马歇尔面临着莎士比亚悲剧中复仇的王子类似的问题。经过半个多月的苦思冥想,他终于琢磨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绝妙判决。马歇尔的判决使得本来是左右都要输的结局变成了横竖都要赢的局面。马歇尔在判决中首先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申诉人马伯里是否有权利得到他所要求的委任状?第二,如果申诉人有这个权利,而且这一权利受到侵犯时,政府是否应该为他提供法律救济?第三,如果政府应该为申诉人提供法律救济,是否该由最高法院来下达执行令,要求国务卿麦迪逊将委任状派发给马伯里?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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