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内含制度逻辑

全面从严治党内含制度逻辑

摘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教育是思想建党的基本手段。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靠教育,而必须实现教育与制度的有机统一。“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可见,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如车之两轮、机之两翼,既不可或缺,又相互促进。

制度的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质,决定了制度治党是最管用、最有力、最持久的治党方式。基于对制度重要性的深刻体察,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将制度作为贯穿全面从严治党的主线,尝试开创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治党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制度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具体来说,习近平制度治党思想的主要内容如下。

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教育是思想建党的基本手段。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靠教育,而必须实现教育与制度的有机统一。“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可见,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如车之两轮、机之两翼,既不可或缺,又相互促进。

严明党的纪律。纪律不严,制度治党就无从谈起,“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完善党的制度。一是必须重视制度的严密性、科学性和操作性。关于严密性和科学性,“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既要有实体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规定违反规定怎么处理,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关于操作性,“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二是必须注重制度的体系化,“要搞好配套衔接,增强整体功能”。三是必须重视制度的务实管用性,“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

规矩必须从紧。“定规矩,就是要落实一些已经有明确规范的事情,就要约束一些不合规矩的事情,就要规范一些没有规范的事情。”“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可见,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属于规矩,必须为党员、干部严格遵守。

增强制度执行力。这是制度治党的关键。“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必须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底。

从习近平制度治党思想的内在逻辑看,前述内容可以进一步归纳为由制度治党的必要性(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制度设计(严明党的纪律、完善党的制度、规矩必须从紧)和制度执行(增强制度执行力)等三个方面组成的统一体。

1929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古田会议上首先提出“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这一重要思想。自此,思想建党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宝贵经验。然而,当中国共产党实现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地位转换之后,其面临的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等新考验更加严酷。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新危险更加严重。这些新考验和新危险都凸显了仅靠思想建党可能存在的局限性。换言之,只有将制度治党融会于思想建党之中,将思想建党贯通于制度治党之内,才是应对新考验和新危险的根本之道。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说,习近平对“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强调意在突出制度治党的不可或缺性。

在新制度经济学视域中,制度被界定为规则的集合。由此来看,党的纪律、党的制度、规矩都是党员、干部要遵守的规则。纪律要严明、制度要完善、规矩要从紧,这些都是习近平对制度设计提出的具体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对象是党员、干部的行为。从历史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的视角来看,党员、干部要受到制度环境的激励和约束,制度既为他们的行为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又通过形塑个体的理性行为来抑制可能的机会主义行动。制度通过影响党员、干部的角色定位、责任认知和价值观念来塑造其行为方式。科学、完备、严明的制度能够促使党员、干部主动熟悉制度规则、自觉适应制度规则、严格遵守制度规则、积极接受制度价值。

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被执行,也只是一纸空文。因此,完成制度设计后,制度执行至关重要。“增强制度执行力”、“让制度成为硬约束”就成为习近平制度治党思想的落脚点。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可能给一部分党员、干部带来益处,也会使另一部分党员、干部的处境变差,进而产生抵触情绪或行为。因此,为了确保制度得以及时有效地执行,通过发挥能动性以塑造制度的制度设计者必须具有足够的权威,即要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

由上观之,习近平的制度治党思想以强调制度的重要性为逻辑起点,以制度的设计为主体内容,最终落脚到制度的执行,从而形成了逻辑严密的思想体系。这一思想体系试图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就是,如何提升制度的有效性以及如何用有效的制度为权力量身定做一个有效的“笼子”。

当我们将分析视界放到国家治理这一更加宏观的背景下,不难发现,在单一制国家中,作为国家治理有机组成部分的执政党治理无疑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全面从严治党为执政党治理设定了基本方向,即全面治理和从严治理;制度治党为执政党治理规定了基本手段,即科学设计和严格执行制度。同时,我们还需要聚焦执政党治理必须解决的三个呈递进关系的核心问题:如何从政治体制层面科学界定执政党的政党职能;如何以职能界定为基础,列出执政党的权力清单;如何针对列入清单中的权力设计出有效的制度化制约机制。其中,执政党职能的界定和执政党权力清单的开列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制度治党必须首先解决的前提性问题。

(作者系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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