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良法、重监督,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立良法、重监督,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摘要:众所周知,2016年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对于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新要求,确保立法质量,向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聚焦,既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作出新贡献,也为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标注了制度性框架。

3月9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总结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时指出,去年立法工作呈现出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取得了一批新的重要成果。说到今年的立法工作,张德江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方面法律制度,还将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去年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和修改法律方面,用力甚勤,功绩卓越。数据最有说服力:2014年制定法律2部、修改法律10部,2015则分别为5部和37部。这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铺就了坚实根基,也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

无论立法还是修法,都真诚敞开大门,尽力融入民意成色。安全,是最受关注的关键词之一。比如,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法,通过反恐怖主义法,国泰民安更有支撑;修订食品安全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制定反家暴法,创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些都契合了民意,与民意形成共振。很显然,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就更有生命力。

此外,无论取消9个较少适用的死刑罪名,还是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取消嫖宿幼女罪名……每一项动作都彰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高度与实践创新,在与民意形成良性互动的过程中,更体现了自身的巨大作用。正如有全国人大代表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30多页的工作报告三分之一都在讲立法工作,2015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数量非常多、涉及的领域也很广泛,全国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作用由此可见。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李琨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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