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交警部门“严禁电动三轮车上路”的理由,听起来很充分。由于城市交通拥堵日益严峻,电动三轮车大多未经主管部门生产许可,而且存在改装、超重、超速等问题,既属非法车辆,又不能登记上牌,在道路上行驶是违法的。对于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国家也没有明确规定。郑州市交警部门为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对电动三轮送快递实行“不予登记,不准上路,不准驾驶”,也算是依法履职。
不过,拉板车送快递,只是权宜之计,因为这样既影响投递效率,也不合法。《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人力架子车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因此使用这类车辆送快递也属交通违规行为,交巡警部门可以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车主处罚和暂扣车辆。现在,交警部门严查电动三轮车上路,快递公司便改用板车送快递,如果人拉板车也被列入整治范畴,到时候,快递公司又该用什么来送货?
如今快递业方兴未艾,在末端投递环节却遭遇电动三轮车通行难题。“拉板车送快递”不该是最终的结局,这既关系到一个新兴行业,也关系到百姓的现实需求。眼前存在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不管不问或者一禁了之,让企业犯难,让百姓生活受影响,都不是尽职尽责、服务群众的表现。既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目前大部分电动三轮车的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电池容量、电机功率、整车载重和最高时速等方面都符合机动车的标准,相关部门就应出台相应的行业标准和政策规定,对快递业的合法交通运载工具进行规范,强制并督促快递企业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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