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赛荣:强化党内监督要敢担当善担当

黄赛荣:强化党内监督要敢担当善担当

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党内监督。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就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担当、敢担当、善担当。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内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当前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党风政风及社会风气变化之大,超出了大多数人的预料,人民群众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们党坚强的党性原则和政治定力,彰显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担当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讲,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强化党内监督,就要弘扬这种敢于担当的精神,既要敢于监督别人,又要敢于接受监督。反过来,缺乏担当必然会导致党内监督的弱化。现实中,一些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遇事“和稀泥”,当老好人,不敢同歪风邪气作斗争,不敢同消极腐败作斗争,导致党内监督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例如,在民主集中制的执行中,有的领导干部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些班子成员则顾虑重重,不敢站出来表明不同观点,以致领导干部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一把手监督难题始终难以破解。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内监督的有力武器,也存在自我批评难、相互批评更难的问题,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对同级包着让着。在落实“两个责任”中,有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只“挂帅”不“出征”。而有些纪委则认为抓经济才是显绩,监督执纪问责容易得罪人,吃力不讨好,有的甚至对主业主责之外的任务不敢拒绝,怕被认为“不讲大局”,导致“三转”难深入,出现履职缺位、越位的现象。凡此种种,究其原因,就是私心杂念作祟、不敢担当,不敢站出来坚持真理。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一切从自身“政绩”出发,凡事先为自己“前程”考虑,不担责、不履职、不敢得罪人,图的是一时安逸,保的是一己之私,损害的却是党和人民的利益。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应当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党仍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强化党内监督,匡正党风政风,带好社会风气。首先要有使命担当。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经受住各种严峻考验,取得今天的成绩,靠的是理想信念,凭的是使命担当。而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仍需我们共产党人一往无前,一以贯之。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从严治党,当前要做到正风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其次要有责任担当。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推进,各级党委、纪委在更大范围、更高标准上承担着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责任。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当做分内之事、作为最大的政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党委、纪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再次要有“公罪”担当。范仲淹曾说,“凡为官者,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为官避事平生耻。为官之道必须坚守底线,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不能做尸位素餐的庸官懒官。党员干部要敢于为了事业而坚持原则、得罪人。各级党组织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调动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

(作者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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