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为官不易”政治新常态下的“为官不为”(2)

警惕“为官不易”政治新常态下的“为官不为”(2)

常言道:“在其位,谋其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党员干部的肩上有千钧重担,身后有千军万马,必须时刻以“为民”、“尽责”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能抱有任何“超然物外”的心态。而为官不为,就是放弃做官应尽的责任,这是一种懒政、是一种渎职,也是另一种腐败,严重会破坏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根治“为官不为”,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担当精神。为官者内心必须有一种境界,有一种追求,有一种责任,更要有一种担当。要树立担当精神就应该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教育、群众观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当官须为民、为官须有为”、“当官与发财应当两道”、“干部的价值就在于担当”、“不干事也是腐败”的理念,以干事创业为荣,以为官避事为耻,引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干其事,建其功。要以学习党章与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为准绳,以弘扬焦裕禄精神为红线,引导各级干部以“三股劲”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当一任领导、负几代责任”的理念,增强“拼出老命大干一场、决心改变地区面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树立典型学、反面警示学,教育引导干部查找“为官不为”根源,树立“为官有为”决心,增强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增强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而消除“消极对待”“贪图利益”等不良心态,对思想之垢、作风之弊来一次大清扫、大检修,真正树立“为官有为”的决心。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为官有为。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干部交流工作、建立和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健全干部待遇保障机制、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待遇与绩效联系制度、大力拓展党员干部职业发展通路,真正为想干、敢干、能干的干部搭建舞台,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待遇特别是基层干部待遇偏低问题。

第三,要强化监督机制,克服为官不为。一方面要注重培养选拔大胆工作、敢于担当的好干部,给他们成就事业的舞台、空间、位置、大胆奖励创新,真正让有为的干部看到希望,增强信心。另一方面采取明察暗访、巡视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干部,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对群众不满意者该批评的批评教育,问责的问责处理,要秉持公开曝光、严格执法执纪,坚决追究责任的原则,真正让庸官难过“上岗关”、懒官难过“考核官”,太平官难过“群众观”。另外,要建立合理的容错机制。领导干部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实践中,可能会找对了方向,在探索的道路上取得了成功,当然也有可能会出现一些失误,如果没有合理的容错机制,领导干部可能会因此被问责处理,影响领导干部改革实践的积极性。

第四,要抓目标定责任,落实争创一流要求。要牢固树立高标意识,严格按照争创一流的要求,努力做到全面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争第一。管理要严,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项目化,做到可查、可看、可比。责任要明,每项工作都要分级、分类、分层次负责,定岗、定人、定时限,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责。要建立目标管理机制,把各项工作都落实到项目上,“项目不落地、帽子就落地”。

第五,加强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要着力扩大人民群众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舆论监督,及时褒扬勇于担当、干净干事的干部,鞭挞为官不为的干部,在全社会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真正让庸官和懒官“好日子”到头。

总之,开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良方,辩证施治,才能激励更多想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大显身手,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开创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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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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