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路权”要以安全为重(2)

“维护路权”要以安全为重(2)

 

值得警惕的“撞他是维护路权”心态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至少要受到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而一旦构成其他犯罪,则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换言之,即便合法行驶在自己的车道内,也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会免责。更重要的是,恰如一位法学专家之前分析的那样,纵然前车违法,如果明知可以预见的后果却加速撞上去,则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乃至故意杀人罪。就此事而言,需要明确的是,前车全责的认定,是以警方调查的双方没有竞驾、唐某某无故意撞车的事实为前提的。如果抛开事实,想当然地认为“只要对方全责就去撞”而不必负任何责任,显然是对法律的无知。

于理而言,虽然各行其道是重要的路权原则,但须知这只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其中一条,它同时还有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安全原则等,仅安全原则中就有“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合理避让”的要求。从现实的考量看,在机动车高速行驶过程中,即使是与周边车辆、设施的一些看似轻微接触,都有可能引发无法预计的后果,伤害的对象就未必如想象那样只限制在违法的一方身上,所以避让原则并不是要人忍气吞声,而是更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安全。至于一些网友所嚷嚷的“就是要给违法者一个教训”,除非事发突然无可避免,不然即便是在法律框架下可以免责,这种过分自信的心态也是极其危险的,一旦伤及到自己或者第三方,都将悔之晚矣。

总结此事,前车违法变道自然在责难逃,这值得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司机警醒;至于后车司机唐某某,我们宁愿相信他当初那一番话是激动之下的“胡扯”,否则于人于己都不是负责任的态度。接受媒体采访时,唐某某曾强调“不要违法变道”“要守法”,但有必要提醒那些抱着“撞他是维护路权”的驾驶员,行驶在路上,要遵守的不仅仅是道路安全方面的法律。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