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管理,如何摒弃“官本位”(2)

人才管理,如何摒弃“官本位”(2)

做好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意见》落地生效

主持人:制度创新和改革往往会遇到困难阻力,要在人才管理模式上去行政化、去“官本位”并非易事,需要给行政权力划定边界,才能避免行政化延伸到学术界、科研圈。

李涛:贯彻落实好《意见》,一定要实现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分离,进一步明确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学术共同体的职责和权责边界,明确其在科研机构治理中的定位和作用,保持其运行的相对独立性,使学术共同体在学术活动的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学科体系建设等方面能够发挥关键作用。同时,也要注重加强委员的代表性,避免行政人员占有过高的比例,使其能够充分反映一线科研人员的心声。此外,还要从大学层面去行政化,减少外部干扰。

张冠梓:“纠正行政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非某一单位或部门所能解决,也非一朝一夕之功。比如,目前高校教师招考涉及编制、财政、组织等多个部门,反倒是用人单位的话语权不大。因此,有必要破除相关部门利益格局的束缚,建立起跨部门的领导协调机制,一方面要做好顶层设计和宏观管理,另一方面要重视对各项配套措施的“精雕细琢”。

主持人:用人单位能否在人才使用上拥有足够的自主权对人才的发展至关重要。实践中,应该如何保障自主权的落实?

孙柏瑛:《意见》实施的重中之重,在于加强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性和管理弹性,而自主性获得的关键在于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管理的中介组织“放权”。对于行政主管部门,应向科研、高校、医院等组织下放重要人事决策的任免权;在财政拨款总额界定的情况下,应让组织有更多的自主权决定人事任用、晋升及其薪酬、奖励政策;应以工资总额控制职位数量,确立组织按需求设立人力资源配置的机制,而不是刚性的编制管理;应在放松学科设立管制的基础上,鼓励高校按照特色和地方性人才培养需求设置专业,而不是整齐划一地设置学科,导致学生培养趋同甚至过剩。为此,必须取消过多过滥的评估项目,将评价的重点放在组织管理及其工作成果的质量控制等方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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