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振清: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

马振清: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

坚持依法依规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要管理好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有着87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制度体系,更离不开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作为根本保障。

自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陆续制定颁布了一大批重要的党内法规,初步形成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从1978年到2016年,中央共发布了800多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但也要看到,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任务愈加繁重,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完备的制度体系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既有制度制定缺失的问题,也有制度链条不完整的问题,但最主要的问题是现有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够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党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等渠道主导着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基本形成了政党、国家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系。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特别是在加速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全球化、市场化、民主化、法治化等新的社会发展形态的内在需求,这些深刻的变化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从严治党、依法治党首先要有法可依,要从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做起,不断制定完善党的法规法纪,用严密的制度法规来管党、治党、建设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依法治国总目标,同时提出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要求。在2013年出台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中也明确规定: “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保证了从严治党、依法管党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国法与党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强调:“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实践中,要根据依法依规管党治党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培育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的理念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位。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建立健全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一系列相关具体法规制度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把制度管党治党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执行力和实效性。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着力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严格的实施体系、严密的监督体系,以条例建设为重点,同时促进党规和国法的有机衔接,加强党内法规的相关理论研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科学、有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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