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规律的统一。新闻舆论的意识形态属性,决定了文中有道。而这个“道”,来自新闻工作者对新闻事件的认识与把握。有的直接对事件本身进行评论,有的隐藏在对事件的选择性描述中,但无论隐性分析还是直接评论,都要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原则。新闻工作者的新闻观和认识方法,决定其对报道内容新闻价值的评判、新闻主题的确定、新闻材料的取舍、因果关系的思考等。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的认识方法,无论正面宣传还是舆论监督都要做到这一点。在舆论监督中,有些新闻工作者不能坚持全面、发展、辩证地看问题,一些具体问题被上升为全局问题、体制问题,个别人的问题被放大成党和政府的问题,发展中可以解决的问题成了必须“革命”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多重因素变成他们极力认定的单一原因。这事实上都是违背认识规律的。同样,正面宣传也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的认识方法。特别是正面人物宣传,不能乱贴标签,不能随意拔高。一些正面宣传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看似是写作水平不够,其实是新闻观与方法论错误。因此,无论正面宣传还是舆论监督,都要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来指导,用全面、发展、辩证的观点来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推出更多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
总之,正面宣传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下的舆论监督都姓党,都要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都是我们党开展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手段,都是我们党必须发挥好的新闻舆论力量。但在实践中,一些人把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对立起来,对舆论监督在心理上抵触、在行动上反对。一些部门和单位一出现问题,首先不是想着如何解决问题,而是想着如何不被曝光。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怎么正确认识和对待舆论监督,善管善待善用新闻媒体,也应成为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当然,我们说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是辩证统一的,绝不是使二者走向一体、等量齐观。以正面宣传为主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这一点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作者单位:中宣部党建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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