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丽娟: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应成为精准扶贫重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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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尽快建立国家艰苦偏远地区乡村教师岗位特殊津贴制度,即艰苦偏远地区乡村教师岗位待遇倍增计划。建立对自愿到艰苦偏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待遇收入的激励机制。据我们调研得知,目前各地政策中,对于远离县城、到艰苦偏远的农村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通常只有50~380元的交通补贴,有时还不够乡村教师每周回家一次。这样的补贴政策,实质上缺乏激励机制、更起不到吸引和奖励教师乡村从教的作用。同时,我们对乡村、县镇中小学教师校长,教育等行政管理干部的调研访谈表明:如能每月增加约1000元工资,能吸引教师到村小、教学点从教;如能增加一倍基本工资,则能稳住教师在乡村长期从教。因此,向国家有关教师政策制定部门郑重建议,可以考虑建立“国家艰苦偏远地区乡村教师岗位待遇倍增计划”,即:凡在艰苦偏远乡村地区从事中小学教师工作的,予以一倍基本工资作为激励津贴,即工资收入“倍增”,也即“基本工资×2=目前每月2000多元×2=4000多元”。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有乡村教师330余万名,按每人每年约3万元计,每年新增财政投入约990亿元。此外,坚持面向岗位、对岗不对人原则。凡在岗、工作合格者,即得;凡不在岗、离开乡村教师岗位者,则自然失去资格。目的在于吸引和稳定合格、优秀人才在乡村中小学踏实从教、长期从教。

再次,依法依规有效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社保和住房,特别是落实好教师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安心从教;同时,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等的共同努力,通过机制创新,落实好教师周转房或安居房,以保障乡村教师安居乐业。

此外,还应多措并举,使乡村教师得到全社会应有的尊重。已有的教师节,在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全体教师的敬业精神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去年国家出台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明确要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坚守了10年、20年、30年的教师分别授予荣誉称号,这将会是一个对乡村教师极大的激励机制。建议:省市县也相应建立不同层次的荣誉制度,以扩大表彰面,使广大乡村教师受到激励;同时,应组织调动相关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平时广泛宣传爱生、敬业、无私奉献的普通而伟大的优秀教师,平实经常化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人物、事迹;需要指出的是,还应正面常态化地宣传社会、社区与家长对乡村教师的热爱、关怀与尊重;适当播发社会与道德舆论对于对教师不恭、不敬之言行的谴责。多措齐发,目的就在于使教师获得尊严感,获得价值感,激励他们在周边艰苦环境得以实质性改变的较长过程中,增强自身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内驱力,生活尚苦但心甜。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国家督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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