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翔:“四个意识”的伦理内涵

陈翔:“四个意识”的伦理内涵

“四个意识”体现了价值理念、价值理想、价值原理构成的伦理理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对伦理的特殊文化理解和文化意义赋予。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四个意识”的伦理内涵共生互动,形成独特而有机的价值生态。

1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只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使我们党更加团结统一、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从伦理学上说,“四个意识”表达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价值诉求,并通过这种诉求产生“好的政治”在场的作用。因此,厘清“四个意识”的伦理内涵,对于准确把握其取向与品质至关重要。

特质:政治意识的国家伦理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政治意识就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恪守党的章程,保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红色“底色”。

那么,政治意识在国家伦理上是什么样的表现呢?随着世界多样化的发展,中国作为一个东方大国,一方面要发挥自身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发展中要保持自身的特色。当前,我们正在进行的全面深化改革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如果我们没有政治意识,就很容易滞后于当前中国的伟大实践,甚至会阻碍当前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因此,增强政治意识就是要充分挖掘其作为国家存在及发展的价值,即政治意识不仅关涉个体的“存在感”,而且关涉国家的“存在感”,它能够显示在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伦理特质。

为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国家需要通过增强政治意识来确立和维护其独有的道德秩序,国家的每项具体公共政策,都需要政治意识的“潜在”,这是强化国家的道德特征,使之成为一种完善现代国家伦理的有效措施。国家只有不断地将政治意识渗透到人们的行为中去,才能够体现国家认同,才能够使人们自觉地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

国家的公共治理可以是多方面的,如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社会舆论手段、公共政策等,但是增强政治意识对于国家尝试建立新的秩序、平衡利益关系、解决重大社会冲突依然是独特的“稳定器”。政治意识实际上确定了个体对国家的认同,即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这种认同是伦理认同,它不仅仅限于个体与国家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在于确立个体与国家之间的价值关系。当国家利益与个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政治意识能够有效化解冲突与失序,这就是政治意识的国家伦理特质所在。

要求:大局意识的责任伦理

“自古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这句话讲的是如果不从大局考虑问题,就不能做好当前的事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大局意识就是自觉地把自己摆到当前的中心工作中去,善于从整体而不是个体、从系统的角度而不是碎片化的角度考虑问题。

在伦理学意义上,大局意识是体现中国道德哲学的民族性话语,具有责任伦理的内涵。首先,它要求公共决策者在行为发生之前就能够预测到后果,即公共决策者必须考虑以下情形:一是决策产生的影响与决策行为本身是联系的;二是决策产生的影响一定是能够预见的;三是如果决策失效是能够有效预防的;四是决策者必须为自身的决策行为负责;五是如果拒绝负责是要被指责的。责任伦理能否使以上五种情形一体化,建立起立体性的公共责任和公共责任体系,提升公共生活的伦理品质和价值品质,这是责任伦理合理建构必须重视的问题。

大局意识作为一种伦理实践的真义,意味着它不是一种外在的精神装饰,而是执政者必须遵循的内在要求,正是根据这样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这个大局才能确立合理有效的秩序。大局意识也意味着公民个体对于过何种生活也有判断的责任。与西方政治不同,中国政治一般都具有家国一体的伦理型特征。因此,大局意识既是政治要求,也是伦理要求,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