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核心意识的政治伦理
邓小平曾经说过:“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新形势下,党执政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治国理政的新局面。这说明,习近平总书记这一核心是能够驾驭风险挑战并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
那么,核心意识的伦理内涵体现在什么地方?其实,政治与道德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应当的政治”是人类孜孜以求的重要目标。在政治结构的构件中,核心就是能够在涉及政治伦理的意识、观念、理想、原则、心理、思想、精神、传统、习惯等各方面起到引领作用的关键点。核心意识的政治伦理指向,就是一个集体自觉自愿服从核心,形成一个可以期待的结构。
增强核心意识就是追求政治的“应当”,追求政治的“至善”。在核心意识增强之后,社会主义的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逐渐将政治领域与道德领域的问题统一, 核心意识渐渐成为“道德的”领域,与政治领域保持互动,维持着制度支撑与个人“德性”的双重结构。
在现代政治社会中,政治道德的秩序结构不可避免地受到政治家的个人政治思想、政治心理、政治规范、政治价值观念的影响,这种影响对执政集体的选择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核心意识不是“个人崇拜”,而是在现代政治语境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秩序性与道德性,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与道德的关系,力求解决政治“善”的指向性。
核心意识是政治道德实践的内驱力,于是,作为政治伦理的内涵,核心意识便在个人的政治道德修养过程中达至个人美德与政治美德的统一,从而实现伦理在政治结构中的规范性作用。
趋向:看齐意识的交往伦理
1945年,在党的七大预备会议上,毛泽东形象地说:“要知道,一个队伍经常是不大整齐的,所以就要常常喊看齐,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中间看齐,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大会基准看齐。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有了偏差,就喊看齐。”今天所说的看齐意识,是与中央看齐、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在伦理学中,看齐意识具有交往伦理的趋向,具有认同的“交往行为的预设”。现代社会出现的各种病态现象,比如信仰的弱化、行为的断裂等,在一定意义上都是缺乏“达成共识的行为”。增强看齐意识能够在客观世界、规范世界及主观世界之间达成“共识”,使得交往中的言语和行为具有一种道德视角或道德意识。
看齐意识是以言语为媒介,以认同为核心的交往伦理趋向。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看齐的交往知识储备。看齐不是“对齐”,看齐需要知识储备,这是看齐的基础。因此,交往的知识储备有利于看齐意识的增强,更有利于看齐意识的统一和看齐意识的社会化。
其次,看齐的交往行为合理化。看齐意识最终体现在交往的行为上,交往的合理化即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在社会形成相互理解和行动一致的行为。在当代中国,交往行为就是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基础,否则,行为的合理化就缺乏法理依据。
再其次,看齐的交往伦理自觉。看齐向自觉的转变, 也就是交往实践向交往伦理的转变, 这一转变对看齐具有重要意义,它使交往的社会关系扩张到道德世界, 使人以道德交往的方式完善自身。正是看齐的自觉,才产生了交往伦理的需求,也才使交往伦理成为具体可行的实践理性。所以,看齐的自觉超越了交往自身的局限性, 这样,看齐意识就具有了更加广阔的视野, 成为一种整体生存的意识,这种意识就是交往伦理。
“四个意识”体现了价值理念、价值理想、价值原理构成的伦理理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对伦理的特殊文化理解和文化意义赋予。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四个意识”的伦理内涵共生互动,形成独特而有机的价值生态,体现了辩证综合的伦理表征。
(作者系南京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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