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和“民主”是五四启蒙思想运动的两面旗帜,妇孺咸知。二者的关系,通常认为是并举的,不存在谁是“本”谁是“末”的问题。二者究竟有无“本”“末”的关系,不妨去考察一下陈独秀当时是如何提及“科学”与“民主”的。
他在著名的《敬告青年》一文,首先对“科学”有一个界说:“科学者何?吾人对于事物之概念,综合客观之现象,诉之主观之理性而不矛盾之谓也。想象者何?既超脱客观之现象,复抛弃主观之理性,凭空构造,有假定而无实证,不可以人间已有之智灵,明其理由,道其法则者也。”
显然,陈独秀是将“科学”置于“想象”的对立面,他所谓的“科学”是排斥“想象”的。就今天我们的所知来看,这种界说是有问题的。客观地说,陈独秀这种把科学置于“想象”的另一极也是“好”的一极的做法,无非是要提高科学的地位。这就是,“凡此无常识之思维,无理由之信仰,欲根治之,厥维科学。夫以科学说明真理,事事求诸证实,较之想象武断之所为,其步度诚缓,然其步步皆踏实地,不若幻想突飞者之终无寸进也。”姑且不追究这种对科学的极端崇拜造成的后果,而要特别指出的是,正是在这里陈独秀提出了一个著名的主张,即“科学与人权并重”。他说:“近代欧洲之所以优越他族者,科学之兴,其功不在人权说下,若舟车之有两轮焉。……国人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也,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
既然最初是“以科学与人权并重”进行思想启蒙的,为何后来变成了“科学”与“民主”呢?这主要是由于陈独秀后来又把科学与民主并举。他在《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中说:“这几条罪案,本社同人当然直认不讳。但是追本溯源,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他还说:“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路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这就是“科学”与“民主”并举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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