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僵尸企业”难题

破解“僵尸企业”难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永伟一席谈

编者按:破解“僵尸企业”难题,既是一个重大理论课题,也是非常棘手的现实问题。这篇对话对划定“僵尸企业”的边界、采取的手段、注意的原则等一系列重大基础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构建“防止再发生”长效机制的具体政策建议。

最近,中央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破解“僵尸企业”难题,既是一个重大理论课题,也是非常棘手的现实问题。如何划定“僵尸企业”的边界?处置过程中要考虑哪些问题?采取什么的手段更合适?与国有企业等重大改革如何衔接?等等,只有把这些基础性的问题搞清楚,才能真正实现市场出清,构建“防止再发生”的长效机制。就此,记者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永伟进行了深入探讨。

合理划定“僵尸企业”的边界

记者:从理论上看,“僵尸企业”的边界比较模糊,理论界尚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应如何认定“僵尸企业”?

张永伟:“僵尸企业”并没有严格定义。很多学者都按照“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经济结构调整方向”的标准来测算。比如,长期停产并占用大量社会资源、靠政府补贴过日子的企业,肯定属于“僵尸企业”了;技术落后、环境污染、资不抵债、为了地方政绩等目标完全依靠银行贷款维持的,界定为“僵尸企业”也不该存在争议。当然,光靠经营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并不能完全判定一个企业是否还能生存,还需从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竞争力、内部机制等多个角度进行评估,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看这家企业还有没有生存的希望。评估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决定了政府有关部门不能过于简单地将一个企业划定为“僵尸企业”,进而依此对其进行停贷、停扶,或过早地让其破产。要认识到,并非产能过剩就叫“僵尸企业”,产能过剩是全行业的问题,即便是夕阳行业,仍然会有优秀的公司,不能因为行业产能过剩,就随便划到“僵尸企业”名单里去。

充分认识处置中的复杂性

记者: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目前各方对处置“僵尸企业”,在认识上有分歧、行动中有顾虑。如何充分认识“僵尸企业”的宏观危害性和处置上的复杂性?

张永伟:由于“僵尸企业”多是在过剩行业和落后产业,因此处置“僵尸企业”、治理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企业在很多实质性内容上是吻合、重叠的,很多时候是一个问题的不同方面。产能严重过剩的表现之一就是“僵尸企业”大量产生。这么多的“僵尸企业”分布在太多行业,且存续的时间过长,涉及的范围过广,很多僵尸身上背着大量的人员和债务,处置起来非常困难,这既会影响到员工利益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对金融机构构成巨大现实和潜在风险。一些产能过剩严重、“僵尸企业”过多的省市会成为重灾区,如果不下决心解决“僵尸企业”问题,就意味着资本、人力等市场要素不能有效盘活,信贷关系、产业供应链条就很难理顺,市场规则就会进一步被破坏,优难胜、劣不汰,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就会动摇。“僵尸企业”这一经济痼疾还会向整个经济体系蔓延,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恶性肿瘤”。

处置“僵尸企业”非常复杂,且会带来一系列风险,绝不是一两天就能全部解决的事情。如会带来恶意逃债、逃税的问题,利用“僵尸企业”处置之机,通过巧妙设计,以达到逃债逃税的目的;由于很多企业之间形成了复杂、长链条的担保关系,一个“僵尸企业”连带着众多关联企业,要么是“大而不能倒”,要么就是“担保长而不能倒”;国有“僵尸企业”还有特殊困难,员工如何安置?如果处置不好,就容易引致群体性事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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