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飞:让法庭成为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场所(2)

高一飞:让法庭成为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场所(2)

三、最大限度地为实现审判公开提供条件

庭审公开,是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审判公开六项内容之一,庭审规则要为提高庭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创造条件,实现审判公开的最大化,发挥庭审公开的最大效益。

在司法公开机制上,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突出特征是强调法院主动公开、官方主导,这样的公开更加高效、准确、权威、有序,这与西方有些国家片面要求法院与媒体保持距离是不一样的。《法庭规则》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或者录音”,“依法公开进行的庭审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视、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直播或者录播:(一)公众关注度较高;(二)社会影响较大;(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较强”。很多著名案件,开庭之前,谣言、轶闻、猜测很多,但是经过法院的庭审直播之后,所有不真实的、不准确的说法都云消雾散。

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最理想的庭审直播是在法院的官方主导之下,在进行庭审录像直播的同时,还进行微博直播。这既实现了如民众亲临现场旁听一般的知情权,又实现了获取全面、权威的司法信息公开的权利。2016年1月7日、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对于此次庭审,法院进行全程视频直播和微博图文直播,正是这两种直播形式的结合产生了很好的庭审直播效果。

“媒体记者经许可,可以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其他参与庭审的人员不得实施上述活动。”这一规定,赋予了媒体记者对庭审进行记录和传播的权利,也明确了法庭上其他人员不能实施这一权利。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庭审能最大限度公开,又能使庭审进行规范有序。

四、通过规范法庭秩序和严格法庭纪律体现司法权威

司法权威是实现审判公正的前提。司法权威的实现必须以法庭的安全、安静、安宁为前提,全体出席法庭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庭纪律、服从审判长指挥和法警执法。新《法庭规则》通过确立法庭设置标准和进入法庭人员的行为规范,维护法庭的安全和秩序。

在法庭的设置上,“法庭分设审判活动区和旁听区,两区以栏杆等进行隔离。”“刑事法庭可以配置同步庭审视频室,供依法应当保护或其他确有保护必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庭审作证时使用。”这样的规定使法庭的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各就各位,特殊的参与人受到特别的保护。“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我们根据国情,要求出示身份证件,有利于了解进入法庭人员的情况,有助于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后的执法调查,是维护法庭安全的有力举措。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也不例外。检察人员在法庭上与辩方人员的地位平等,都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检察机关有权监督诉讼活动,但是只能在休庭后以检察院名义书面向法院提出建议。检察人员不能以法律监督者的名义当庭与审判人员发生冲突,任何人都应当服从裁判的权威。

法庭是庄严的、神圣的,庭审活动既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重要阶段,也是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最集中的场合。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新《法庭规则》的实施,是实现以庭审为中心的重要保障。一个开放、便民、安全、有序、庄严、肃穆的法庭,将成为实现公正审判的场所、使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场所。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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