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离“不想腐”还有多远?

官员离“不想腐”还有多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狠抓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巡视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功能,曝光和查处了一大批违纪违法的官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有了较大幅度的转变。

尽管从中央到各地方党委和纪律监察部门,每逢节假日前夕都三令五申强调一系列“规矩”,但无论是公款吃喝还是公车私用,总会有人“顶风违规违纪”。尤其是某些地方基层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由借机敛财的行为还没有完全杜绝,某些官员对腐败的“欲望”还比较“旺盛”,只要认为环境“安全”,就还有“想腐”的冲动。总体来说,实现官员“不想腐”还有很多问题与障碍需要解决和克服。

目前,官员“不敢腐”、“不能腐”已初见成效,这是实现官员“不想腐”的重要一步。通过反腐的高压态势,形成对官员强有力的震慑,营造出“不敢腐”的氛围;通过对个案的集中查处和依法审判,给领导干部“不能腐”的心理威慑;通过完善权力约束和监督制度,让官员尤其是掌握重要权力的领导干部感受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制度严密,并对制度产生由衷的敬畏,能够清醒意识到一“腐”铸成千古恨,时时刻刻警醒自己“不能腐”。

无论是“不敢腐”,还是“不能腐”,对于掌握公权力的各级官员来说都是一种“被动不腐”。一旦法规制度失去效力,业已构成的“不能腐”局面就会崩溃,腐败问题不仅会卷土重来,甚至还会变本加厉。由此可见,实现“不能腐”既不是最终目的也不是一劳永逸,“不能腐”不代表“没有想法”,制度建立得再严密再完善,也不可能保证完全无缝可钻。只要对腐败的“想法”在,就不可能保证没有腐败行为的出现。因此,我们不仅要清醒认识到“反腐永远在路上”,更应当在“不能腐”的基础上构建“不想腐”的廉政信仰。

反腐不能仅仅局限于对官员群体内的“头痛医头”。虽然掌握公权力的官员、领导干部是腐败行为的“当事人”,但其腐败心理的产生和腐败行为的过程,却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某些“气候”密切相关,更与封建思想沿袭下的“升官发财”意识密不可分。一些老百姓甚至也存在“我当官也会贪”的心态,客观上造成了廉官处境的尴尬。所以要让每个官员都树立起“不想腐”的信仰绝非易事。因此,我们在基本实现“不敢腐”、初步达到“不能腐”的关键时期,更需要通过大力度的反腐倡廉行动,来营造整个社会“以贪为耻”的氛围,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起“不想腐”的坚定信仰。

相比以高压反腐和制度建设就可以很快解决与震慑的“不敢腐”“不能腐”,要让官员树立起“不想腐”的信仰,在短时间内很难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我们既要有充足的信心,更要有足够的定力和耐心,特别是要通过法治高压反腐和健康社会道德教育相结合,逐步让整个社会风气发生根本性的转变。社会风清气正,腐败也就失去了滋生的土壤,官员“不想腐”的时代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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