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天明:社会活力研究助推社会治理(2)

岳天明:社会活力研究助推社会治理(2)

学术薪火代代相传,自20世纪80年代起就有了“社会活力”的相关研究,时至今日,社会活力研究依然是颇具创新性与挑战性的前沿课题。细阅已有的研究可发现,国内学术界围绕社会活力的研究大体可归为“溯源论”、“功能论”、“表现形式论”、“构成要素论”和“潜能激发论”等。这些研究既有纯学术的探讨,也有基于社会政策大背景的宏观把握,例如李强、蔡禾、丁元竹。也许是受生存体悟和生活环境对学术关注领域的影响,西部学者的社会发展及活力研究更为鲜明地渗透着对西部社会的热切关注。例如,作为西部地区社会学学者刘敏先生,是国内较早关注西部社会发展及动力研究的学者之一。

总之,如果说中国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社会活力的缺乏,那么,激发社会活力应是当下社会建设的推进之途和首要之选,也是时代的迫切要求。中国社会学研究(者)应该不断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

不断增强社会活力,既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现代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从当下实际出发,社会活力建设就是要“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重视社会活力研究,缘于当代中国发展实践对社会发展动力理论在研究视角和开放度等方面实现创造性转换的客观需要和迫切呼唤。我们要勇于突破以往研究的“惯性”束缚与浅层的描述局限,建立日渐清晰、符合国情的理论阐释构架。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与西北民族社会治理研究”(14JJD88000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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