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提升践行 新发展理念的能力(2)

领导干部要提升践行 新发展理念的能力(2)

要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落实新发展理念,要靠良好的法治环境来保障。新发展理念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革,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践行,才能落地生根。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践行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牢法治信仰,维护法治权威,真正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法治思维的养成特别是法治能力的提高,关键靠实践,就是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依法依规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举措于法有据;坚持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在职责权限、法律规定、政策要求下谋事议事、履职用权;坚持用法治手段维护稳定,把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要提升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能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最终要体现在干事创业、推动发展上。如果不担当不尽责、不善为不会为,再好的理念也是一句空话。当前,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攻坚阶段,能不能担当起这个历史重任,是对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党性观念的重大考验,对精神状态、能力本领的全面检验。践行新发展理念,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干”字当头,始终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从严从实、落细落小的好作风,时刻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知责明责,就是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唯有牢记职责使命、勇于负重奋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既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能干会干善于干,才能挑起这个历史重担,才能真正做到无愧于这个时代、无愧于历史使命、无愧于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无愧于人民群众的期待;履职尽责,就是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定力,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豁得出来、顶得上去,面对改革中的深层次难题敢于涉险滩、探盲区,在推进龙江补齐“三大短板”、走出“六条新路子”、激发“四个动力”、打造“四种环境”等全面振兴的事业中,敢闯敢试,勇于探索,彰显领导干部政治品质,体现人生价值,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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