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与文——“文以载道”理念的实践价值

道与文——“文以载道”理念的实践价值

编者按

文以载道,或曰文以明道,是古代文学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它对我国古代文学的发展和演化及至形成鲜明的民族特色发挥了重要作用。但20世纪在西方文学观念的冲击下,这一命题饱受批判。在批判中,文学的社会责任渐被淡漠。在我们的文学传统面对全球化挑战的时候,在我们既要坚持本民族的文学特色,又要放眼世界、汲取时代精神的大背景下,如何对待“文以载道”这一理论资源,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为此,我们特别选定了3篇讨论文章予以刊出,希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思考,使得大家能够在新的时代背景中回溯审视“文以载道”这一古老命题,为我们的文学更好地走向未来把定方向。荀子曾说:“信信,信也;疑疑,亦信也。”辨彰清浊,掎摭利病,才能有利于获取真知。(刘毓庆)

“文以载道”是古代作家关于文学存在意义的最基本认识。文学的合理性取决于“道”的合理性,文学的发展必须有对“道”的承载。秉持着这一理念的古代文人,以他们笔底“载道”的诗文,书写着心志和情感,描绘着现实和人生。可以说,它不只是一个理念,同时也是一个具有自我修正机制的有机动力结构。它既是古代文学理论的成果,也是我们传统文化的重要成果,是中国文学从过去走向未来的内在动力源泉和生命力之所在。

“文以载道”本身就是古代文学理论发展的成果。从思想史方面看,孔孟将“道”视为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伦理秩序以及关于这些秩序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儒家强调人对“道”的积极作用,要求人在社会生活中去积极地“弘道”(《论语·卫灵公》),“道”在儒家心目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后来荀子构建了一个由“道”而“圣”,由“圣”而“经”的“道”的传布公式(《荀子·儒效》)。“道”经由“圣人”的作用,落实于儒家经典,后人便可由这些经典进窥圣人之道。其后经过扬雄的重申,基本确立了尊道、征圣和宗经的思维模式,这一思维模式实际是“文以载道”的理论渊源。自西晋太康年间而后,文风总体趋于华靡。及至刘宋后期,文坛遂出现了“辞人爱奇,言贵浮诡,饰羽尚画,文绣鞶帨,离本弥甚,将遂讹滥”的弊病。刘勰认为,这种文弊的出现,在于文人不能“执正以驭奇”,沉溺在“务华弃实”的创作潮流中不能自拔。刘勰提出“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认为文学创作应按照“宗经”“征圣”的次第,达到继承“道”的目的。但他也并不执拗呆板地去“宗经”“原道”,而是很尊重文学在发展中取得的成就,要求在“枢纽经典”的基础上“望今制奇,参古定法”。可见,刘勰之“原道”论,虽然源自荀子和扬雄,但已经顾及到了文学自身的内在要求,并非只是片面强调文学的思想和文风必须受到经典的规约而不能掺杂任何新意。至中唐韩愈、柳宗元出,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结合当时思想文化领域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了“文以贯道”(李汉《昌黎先生集》附录)和“文以明道”(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的主张,这对“文以载道”理念的提出,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韩愈所强调的“道”一方面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另一方面,其含义又相当宽泛。韩愈说其所谓“道”是“合仁与义言之”,实际上是对“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的统称(韩愈《原道》),是含有道德、伦理、政治、教化的正统思想价值体系与实践观念体系。他还勾绘了一个由尧、舜到孔子、孟子承传下来的“道统”,对这个“道统”的勾绘,实际上确定了儒家传统思想和价值观的合理性、合法性与正统性。其内涵盖指儒家关于社会政治和思想文化方面的,含有礼乐教化内容的伦理道德与行为规范,其旨归在于构建秩序井然、雍熙和睦的人文社会——这是韩愈关于“道”的核心观念。但若结合韩愈大量的文学作品来看,其“道”的内涵又十分宽泛:从国家的政治教化、文化措施层面到社会人生的诸多细节层面,都可融入“道”的范畴。可以说,韩愈的“道”既具有理论方面的严肃性,又具有实践上的开放性。柳宗元的“道”,更多倾向于对现实社会的实际作用,所谓“辅时及物为道”(《答吴武陵论〈非国语〉书》)。同时,柳宗元在阐说其“文以明道”的观点时,则明确说明这一理论是针对华丽文风而言的,他反对的是“炳炳烺烺,务采色,夸声音而以为能”(《答韦中立论师道书》)的创作风气。

将韩、柳二人关于“文”“道”关系的观点统合观之,他们一方面要求文学发明并传达符合传统精神的思想观点,另一方面又明确反对华丽侈靡的文风。至此,关于“文”“道”关系的理念基本确立了其理论界缘,其观点的旨归在于对“道”的发明与对过度的“文”的抵斥。到北宋周敦颐,遂在包括韩、柳以及其他相关观点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文,所以载道也”(《周子通书·文辞第二十九》)的观点。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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