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谨防新自由主义的误导(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谨防新自由主义的误导(2)

摘要:我国推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二、加快淘汰“僵尸企业”并不意味着又一次强调国退民进,推进国企私有化

我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而加快淘汰“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则是改善全要素生产率的主要途径之一。由于“僵尸企业”比较集中在钢铁、煤炭、水泥、有色金属、玻璃、石油、石化、铁矿石等八大行业,而我国国有企业在这些相关行业中所占比重又最大,因此,各界越来越聚焦于国企改革。在2016年1月召开的央企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宣布正在研究3年内基本清理完成“僵尸企业”的工作方案。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对国有企业“三个一批”的改革,即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然而有人在对这些政策解读时,趁机指责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创新动力弱,造成产能过剩,拖累整个经济增长的活力;还有人进而提出“国进民退”导致有些国有企业效率低、绩效差,却能借助政策持续经营、甚至过度膨胀,挤压了民营经济,从而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甚至有人利用“清理退出一批”造势,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都是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所作的部署,只有“国退民进”、进一步让国企私有化,让民营经济发挥主体作用,才能真正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应该说,不仅国有企业存在产能过剩和“僵尸企业”,而且改制过的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也同样存在,比如过剩较明显的运动服装鞋帽等产业,几乎都是私企。但私营企业一旦经营不善,就会在市场机制下被出清,而国企则受到一定程度保护,故清理淘汰“僵尸企业”,主要涉及国有企业,但这绝非“去国有化”或“私有化、外资化”。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国有企业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所以,国有企业对基础性、命脉性、支柱性行业的控制力应坚持并加强,这是绝对不能动摇的红线。中央将“创新发展一批”放在国有企业改革“三个一批”的首位,即意味着要提升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改造能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增强其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以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目的。

三、强化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非市场自由化

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然也需要重构政府与市场两者的关系。专家学者大都认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该更加倚重市场的力量,减少对市场的干预,加快有效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但政府管制应减少到何种程度,对此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供给侧主要的动力和阻力在政府,若制度供给不到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空谈。还有人则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即在经济活动的所有领域都应该让政府退出,“由市场说了算”;甚至有人偷换概念,提出市场化就是自由化,把经济决策权交给市场的微观主体,这实质就是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原教旨主义”。我国在侧重需求管理时,更易倾向于政府采取刺激性政策、直接干预微观经济行为,虽然也为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发挥了作用,但容易造成重复投资建设、产品过剩日趋严重等问题,引起地方之间同质化竞争激烈,甚至出现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发挥。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对以往需求管理政策进行纠偏,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活力和创造力,通过进行行政体制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政府直接参与资源配置,保护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具体措施如加强反腐、打破垄断、放松管制。但减少政府管制,并不意味着政府全部退出、市场完全自由。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这离不开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因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在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政策导向功能,将政府的作用主要集中于为市场运作提供良好的制度保证和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加强提供公共产品和优化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公共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共同富裕和发展共享、完善市场机制、弥补市场失灵等基本职能方面。

(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教授)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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