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治国理政战略高度把握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3)

从治国理政战略高度把握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3)

摘要: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三、在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新形势下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要把法治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全面融入治国理政的实践进程,既充分发挥法治体系对治国理政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实现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保证治国理政的有序进行;又在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中检验法治体系建设的成效,用实践的标准评价法治体系建设的质量,用实践的力量推动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更加成熟。

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前提和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我们法治的本质特征在于“党与法的统一性、一致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这条正确道路,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既要挖掘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又要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

加强顶层设计、系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千头万绪,但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法治体系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合理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来实施、来展开。在建设法治体系的过程中,应当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系统结构和总体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调发展。根据法治体系建构和运行的基本规律,运用系统论等科学方法,把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这五个子系统有机整合起来,形成彼此衔接、相互作用、结构严整、运转协调的法治系统,构建科学合理、有序运行、高效权威的法治秩序。

努力实现良法善治。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法治体系,要从国家和党两大方面加强以宪法和党章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尽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形成体现“良法”要求的国家制度体系,为治国理政提供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依循。善治是良法之目的。法治的生命在于实施,法治的力量也在于实施。建设法治体系,要着力抓住法治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等环节,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努力把国法党规付诸实施,用体现党和人民统一意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治好国、理好政。

(作者: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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