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有机统一体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所以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相互贯通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因为:首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总目标,离开这个“靶心”谈改革、谈法治、谈党建不仅毫无意义,而且容易陷入西方国家设置的政治陷阱。因此,目标是第一位的。而要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总目标,就必须科学把握好战略重点,用合适的“箭矢”去命中“靶心”。
其次,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这支利箭的三个组成部分,全面深化改革是“箭头”,全面依法治国是“箭身”,全面从严治党是“箭尾”,三位一体,才能发挥“箭矢”最佳最强效果。
再次,如果不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目标不明确,就会无的放矢,任务不明确,就很难凝聚人心,很难齐心协力奋斗;如果不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不仅经济发展缺乏动力,社会发展也会失去活力;如果不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国家就不能有序运行,社会就难以和谐稳定;如果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就会失去斗志,党组织这一领导核心就会失去人心,最终都会影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顺利实现。
总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主线是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共同福祉,坚持科学发展和民心政治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鲜活特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目标都是为了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蕴含着科学统筹的思想方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是准确把握科学世界观和认识论的结果,也是娴熟运用科学方法论的结晶,蕴含和彰显着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思想智慧。
第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针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现实问题所提出的总体性架构,从产生伊始就坚持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在总结我国已有经济社会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既符合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等一般历史规律,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体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统一、两点论与重点论辩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第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贯通、有机互融、相得益彰,共同体现了系统优化的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设计。
第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源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同时又反过来引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源于实践又反作用于实践并受实践检验的实践—理论—再实践—再理论的科学方法论精髓。
第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体谋划,无疑还彰显了卓越的战略思维与创新思维,是科学的战略思想与创新思想的辩证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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