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思想的三个层次(3)

治国理政思想的三个层次(3)

摘要:公平正义正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科学体系中具有价值导向的思想内容,是这个科学体系的核心和灵魂。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从不同角度对公平正义思想做了表述。

“四个全面”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体系的战略举措。

为了通过发展经济实现公平正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一整套治国理政的重要思路,形成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这个框架就以“四个全面”为总纲。

其一,“四个全面”的提出其直接目的在于发展经济,在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2014年12月14日,习近平在江苏考察调研时首次提出“四个全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其二,“四个全面”既是战略目标又是战略举措。对于公平正义来讲,“四个全面”属于战略举措层次,但对于“四个全面”具体实现措施来讲,“四个全面”又具有战略目标的意义,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为战略举措,前者是后者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则以司法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等为战略举措,前者是后者的战略目标;全面依法治国则以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治中国建设等为战略举措,前者为后者的战略目标;全面从严治党则以反对腐败、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加强党的廉政纪律建设等为战略举措,前者为后者的战略目标。

其三,“四个全面”的提出,是我们党找准社会重点问题、瞄准社会主要矛盾制定的战略方针,“我们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主要矛盾。我们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在任何工作中,我们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

(作者系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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