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2)

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2)

摘要:习主席指出:“知人不深、识人不准,往往会出现用人不当、用人失误。对干部的认识不能停留在感觉和印象上,必须健全考察机制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意见》提出要深化日常了解和注重分析研判,要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这就夯实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工作基础。

强化全程把关,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关键。就选拔任用工作启动后的人选审查把关,《意见》提出抓好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从研究意向性人选到任职前的全过程都作出规范,抓住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关键。一是在动议环节上,要求规范动议主体职责权限和程序。在任前把关上,要求选好配强考察工作人员,明确考察谈话保密与承诺责任,营造讲真话的氛围,提高考察质量。二是对动议审查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合理方案,提出符合好干部标准的人选。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按照以事择人、按岗选人的要求,对领导班子优化方向、拟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和人选产生范围等进行充分酝酿,在此基础上比选择优,研究意向性人选。并提出积极探索领导班子成员在动议环节实名推荐干部办法和差额酝酿党政正职岗位人选办法。对任前把关,强调要针对不同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细化考察内容,改进考察方式,力争考察结果全面、客观、准确。根据考察对象履历、家庭关系、社会背景等情况,抓住重要行为特征,有针对性地找知情人谈话。适当拉开考察与会议讨论的时间间隔,采取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实地走访、家访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改进考察对象公示和任职前公示方式,探索扩大公示内容、范围和延长公示时间,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三是要求做到“四凡四必”。即: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四是对纳入考虑范围的有关人选,提前审核其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任前把关,明确前移审核关口,做到动议即审,该核早核。五是提出要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重视研究不同意见,认真进行分析,对有问题疑点经核实不影响使用的,可以列为意向性人选。任前把关,明确要求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对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查清问题、作出结论,为那些受到诬告、诽谤、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制度规定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各级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用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发挥好领导把关作用。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人选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切实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意见》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履行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把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军队在贯彻落实《意见》上应该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平时考察识别、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启动后的全程把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规范党委领导和政治机关在选人用人中的权责,发挥政治机关组织考核和提名推荐干部中的主体作用;严格按照对党忠诚、善谋打仗、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军队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注重实干的导向、注重官兵公认的导向,确保干部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执笔:王书道、王双牛、魏海波  西安政治学院军队政治工作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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