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结果互认”成为医院能力象征

让“结果互认”成为医院能力象征

从10月开始,京津冀三地联合试点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132家医疗机构、27项临床检验项目可互认“通用”。据了解,三地将对范围内医疗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互认要求的医疗机构,将根据情况督促整改或取消互认资格。(9月6日《新京报》)

检验结果互认的好处无须赘言。但在诊疗活动中,这一理想模式的实施受制于不少因素。在技术层面,标准不同成为最大掣肘。检验设备良莠不齐,检验方式各有不同,不仅存在较大误差,还人为制造“毫克”和“毫升”、“定性”与“定量”等差异。标准不统一,就没有可比性,有些虽然勉强可比,医生也得加以换算,既麻烦又容易出错。

从心理层面看,认同感不足、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则是最大障碍。医生“只相信本院”,既体现优势心理,又可窥见求稳心态,毕竟外院的检验质量如何,医生没把握,引用外院的结果若出现差错,多半只能“后果自负”,不如使用本院的结果安全。而给出检验结果的医院也不愿在技术上自我矮化,主动改变自己一惯的做法,去迎合其他医院的习惯,能被外院互认则好,不被认可也不会感到没面子,结果互认缺乏动力。

这说明,推进检验结果互认需迈过最关键的两道坎。其一是技术坎,其二是心理坎。京津冀三地推出的区域性互认举措,正好牵住了这两个“牛鼻子”。确定互认清单,挑选检测方法与标准相对统一、结果相对恒定,没有太大出入的检验项目列入互认目录,减少了结果互认的争议与风险,增加了可操作性。但更重要的是,通过资格确认,让医院以结果不被互认为耻,互认既是医院的责任,也是医院能力的象征。

当然,区域性的结果互认仍处于初探阶段,面临目录项目太少等问题。已确定互认的27项检验项目只占所有检验项目极少一部分,互认所释放的红利仍很有限。参与互认的检验项目有必要不断扩容,将更多项目涵盖在内,但这需要区域内的所有医院在技术和制度方面先做好衔接,为更广泛的检验结果互认做好准备。

而在结果互认资格准入方面,也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假如医院能够像在乎医保定点资格一样,在乎检验结果互认资格,势必增加医院推进结果互认的主动性和荣誉感,医院将通过提升检验的精确度,来争取和保留这一象征技术能力的资格,如此一来,不仅结果互认的最大障碍被移除,检验质量和医疗安全也将大幅提升。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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