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的难点
(一)选好配强干部难。
一是农村党员素质偏低,年龄老化。我县8183名农民党员,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685 人,仅占8.4%,35-55岁的2602人,占31.8%,55岁以上的4896人,占59.8%;从文化程度看,初中以下的6236人,占76.2%,高中文化的1561人,占19.1%,大专以上的386人,仅占4.7%。
二是“打工经济”使优秀人才外流严重。当前农村素质较高、有一定能力的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经商,留在家中的都是些老的、女的、小的、弱的和穷的,临近换届,村民和当地党委、政府认为选好配强难。
三是提倡“一肩挑”,缩小了选人视野。我县大多数村都只有一、二十名党员,只占村选民的10%左右。如果换届选举提倡村支书、主任“一肩挑”,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的村,只能从本村3%左右的选民中确定村干部人选,更多的优秀非党干部被“卡”在候选人之外。四是职数限制,减少了后备干部锻炼机会。农村推行转移支付政策后,村干部职数严格控制在3人以内,只有2000人以上的大村才能配备5名村干部,原来放在村两委会成员和其他群团组织岗位上锻炼的后备干部,因待遇关系,村里很少安排他们搞工作,使他们失去了很多锻炼机会,导致农村后备干部青黄不接。
(二)选举大会组织难。受市场经济大潮影响,一些选民对村级组织的依赖程度降低,对村内活动参与热情不高,有的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过去要记义务工,现在要给50元左右的误工费。一位老支书这样讲:“以前开会随便捎个口信就来,现在腿跑断都不来”。召开选举大会比召开党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更难。由于山大人稀,居住分散,导致选民大会的组织非常困难。我县面积最大的村有50多平方公里,最远的村民到村里开会要3个多小时才赶得到。一般的村开会,村民要跑两、三个小时路程,大多是“8点开会10点到,先来的急着要走,后来的在路上发牢骚”。大多数群众遇农忙就不愿参加村里的活动,心想“国家政策我知道,该得的好处不得少,谁当干部无所谓,开不开会不重要”。为保证参选率和投票率,县乡指导选举工作的人员不得不逐组到,逐户请,逐人签字表态。尽管如此,部分村参加选民大会的选民参选率仍然很低。
(三)非组织行为处理难。当前,想当村干部的人多了,“能人竞选”的热情低了,选举工作的组织手段弱了,贿选拉票、扰乱会场、抵制移交等非组织行为都难以有效打击。由于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使得这些非组织行为难以处理。
一是查证难。贿选拉票、不公正竞选等往往是暗地活动,操作人不会露面,知情人不愿作证,虽然有群众举报,但由于缺乏法律赋予的调查手段,取证有一定的难度;宗族活动和扰乱会场等往往是集体行为,成因复杂,难以确定主要责任人;拒不移交的一般是落选的原任村委会干部,往往以相关复杂问题、纠纷为借口,短时间不易作出明确答复或处理。
二是认定难。新修定的法律、法规对贿选等非组织行为的认定标准仍没有明确规定,加之查证困难,难以对这些行为进行认定。三是处理难。即便对贿选等非组织行为进行了查证和认定,但由于没有具体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处罚单位不明确,处罚措施难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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