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日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四题

谭日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四题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构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三位一体”的总目标。“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依法治国顺应民心,回应时代诉求,是关乎国家治理,关乎百姓福祉的千秋伟业。建设法治社会本质上就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在构建政治新生态中推进改革,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

一、将法治意识铭刻在公民内心,营造法治社会建设浓厚氛围

当今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建设法治社会,推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其核心内容就是遵守宪法和法律。我国《宪法》第五条明文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全社会具备法治意识,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也是立法、执法、司法追求的最高境界。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当下要培育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首先必须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行为惩戒机制,使遵法守法蔚然成风。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为法治意识培育提出了可行性方案。其次,培育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应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的作用,努力使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入脑、入耳、入心,使公民确立法律至上的现代法治观念。正如哲人所说,我们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扫除法治社会建设障碍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中国的基石,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宗旨原则并行不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

建设法治社会,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箭在弦上。首先,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如何对社会进行全方位治理,破解社会治理的困局是新时期、新阶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推进和改革开放正处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过程中,社会阶层分化,利益主体多元,社会流动加速,各种社会思潮交流、交融、交锋,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新媒体、自媒体助推社会问题和矛盾多发突发,对这些矛盾和问题进行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势在必行。再次,当前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社会领域、生态文明领域以及党的建设等各领域,都积累了各种各样的矛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船劈波斩浪的重大障碍,必须在各领域深刻践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以正风反腐、深化改革、凝聚人心、厉行法治,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背景下,让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成为时代共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实现新的跨越。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法治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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