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日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四题(2)

谭日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四题(2)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夯实法治社会建设重要支撑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法治社会,不仅要有完备的法治体系引领和推动,也需要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为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提供扎实的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已基本建立,但法律服务体系依然稀缺。当前,应围绕如下两个方面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一是要大力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为法律服务体系的建立提供人才支撑。为此,一方面要加大法律院系专业建设,另一方面要立足基层需要,加大对基层工作者的法律服务培训。二是要提供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所必需的财力支持。进一步健全基层法律服务站点的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向基层选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公民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咨询和顾问服务,把法治社会建设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健全人向基层走、钱向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的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好基层法律服务体系缺失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畅通法治社会建设途径

改革是一个利益调整过程。打破利益樊篱,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均需要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将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无疑是实现法治社会安定有序、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首先,应增强公民的维权意识和法律观念,改变人们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和行为,正确引导人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其次,应加强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应通过思想建党、制度治党,查处那些“眼中无百姓、心中无群众”的官员,是畅通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途径的决定性力量。通过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动现代国家治理的形成和巩固,畅通法治社会建设的途径,是跳出历史周期律的重要一环。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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