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推进原则彰显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走向成熟

五大推进原则彰显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走向成熟

2016年9月29日,我国政府发布了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即《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在该计划导言部分提出了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五个基本原则,即依法推进、协调推进、务实推进、平等推进和合力推进,彰显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入更全面推进的新阶段,也是对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加成熟的概括。

在第一期和第二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都曾提出过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推进原则。第一期行动计划即《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将推进原则概括为依法推进、平衡推进和科学推进;第二期行动计划即《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将推进原则再次概括为依法推进、全面推进和务实推进。第三期行动计划在前两期计划的基础上,由之前的三条原则扩充为五条原则,使人权事业的推进原则在表述上更加完整,更加准确地反映出中国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五大推进原则分别从人权保障路径、权利间关系、保障内容、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五个角度对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提出了要求。

“依法推进”,就是要“将人权事业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推进”意味着不搞“运动式”、“突击式”,而是建立稳定的规则,注重长期可持续的效果;意味着在保障人权的法律措施和政策措施方面,法律保障措施将占据更主导的位置;意味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全面推进人权的法治保障;也意味着要通过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来与国际人权公约接轨。

“协调推进”,就是要“使各项权利全面协调发展”。“协调推进”要求将各项人权作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使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和政治权利协调发展,使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协调发展,使人权保障与其他公共利益的保障之间相互协调,并要求国家全面和平衡承担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这三项义务。

“务实推进”,就是要“把人权的普遍原则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务实推进”要求不盲目照搬照抄其他国家的人权发展模式,采取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主导的人权发展战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利和利益问题,将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人权发展与国家发展规划相结合,处理好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

“平等推进”,就是要“保障每个人都能平等享有各项人权”,它一方面体现了人权的平等性,另一方面也是将人权保障提升到更高水平的一个重要特征和要求。“平等推进”要求着力缩小在权利享有方面实际存在的差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各种歧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特定群体的权利,各项权利保障措施向农村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

“合力推进”,就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国的人权保障水平,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事业,不仅政府要承担义务和责任,社会各界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相互合作、相互支持。“合力推进”要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合力协作,企事业单位承担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义务,各类教育机构开展人权教育、培训和知识普及,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新闻媒体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进行宣传和监督。

五大推进原则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和实现路径。期待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使中国人民的各项人权在更高水平上得到保障。

(作者为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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