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斌:长征途中的供给保障(2)

王卫斌:长征途中的供给保障(2)

鱼水相投鱼得全,军民互助度饥寒

红军长征为了避免跟强敌发生正面对抗,所经之地主要在路绝人稀、物力维艰、少数民族集中的穷乡僻壤。历史上彪悍一时的流动军队,一旦深入这样的圮地和死地,往往只能接受非溃即死的命运。生存环境之恶劣、群众基础之薄弱、民族矛盾之尖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再加上国民党“三分军事,七分政治”老调重弹,一边调兵遣将围追堵截,一边开动宣传机器,极尽妖魔化红军之能事,结果正如蒋介石所言,“使土匪得不到一个稍舒喘息的机会,更没有盘踞与匪化一个地方的可能,而且他连裹胁民众的工夫都没有”。

此时此境,能否取得当地土著的理解与支持,其意义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军事斗争本身。早在长征前夕,总政治部就颁布了《关于准备长途行军与战斗的政治指令》,要求“保证部队与群众的正确关系,加强地方工作与资材的收集,坚决与脱离群众、破坏纪律的现象斗争”,强调“对于不能教育的破坏纪律的坏分子,应给以处罚,甚至在群众中公审枪决,特别要注意对给养事务与前站人员的教育与工作检查”,在即将进入桂北苗、瑶族聚居区前夕,总政治部又颁布了《关于瑶苗民族工作的原则指示》,要求“在一切的工作中,必须不疲倦地解释”,“苏维埃与红军,不但是汉族民众的政权与武装力量,而且也是中国所有被压迫民族的民众的政权与武装力量”。

中央红军在川黔滇边活动期间,上述地方民族工作的基本政策和原则更加具体化。如经过黔东南时,总政治部指示:“不打苗民土豪,不杀苗民有信仰的甲长、乡长。”“山田牛少,居民视牛如命,绝不应杀牛。土豪牛要发给群众,严厉处罚乱杀牛者。”即将进入遵义城时,红一军团规定:“在城市中打土豪时,须经过详细的调查,经过政治机关的重复调查并其批准后,才许可行没收与捉人。无论没收反动商店和土豪财产与捉土豪,均须向群众有充分的解释后才准。”进入遵义城后,总政治部又及时布告:“红军是有严格纪律的军队,不拿群众一点东西,借群众的东西要送还,买卖按照市价,如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每个群众都可以到政治部来控告。”

红军长征一路打富济贫、取予有节,沿途群众也殚财竭力、守望相助。如中央红军在黔北湄潭发动群众打击了47家土豪,分掉了近5万斤粮食、4万多斤食盐和500余头肥猪。当地裁缝和巧妇则加班加点,帮助他们赶制了8000多套棉衣夹裤过寒冬。在滇东宣威“从有钱的火腿商那里没收了成千上万条火腿,农民们从好几里外赶来免费领一份,这是火腿史上的新鲜事儿。成吨的盐也是这样分配的”。他们在川南的所作所为,更是让国民党方面都感到无可厚非:“对人民毫无骚扰,有因饿取食土中萝卜者,每取一头,必置铜元一枚于土中”,并由此惶恐不安,“惟当地团队衔县府命令封仓拉夫,集中粮食,蹂躏不堪……致无知人民有不畏匪而畏团队之象”。

针对川西北的特殊情况,各路红军进一步加大了争取群众、保障供给的力度。如在进入凉山彝族聚居区之前,总政治部颁布《关于争取少数民族工作的训令》,强调:“绝对不准对民族群众有任何的骚扰,严禁将少数民族中的富裕分子当土豪打;绝对的遵从少数民族的宗教的风俗的习惯;严厉的反对轻视、鄙视少数民族的大汉族主义的愚蠢的偏见。”红军总司令朱德颁布《中国工农红军布告》,申明:“红军万里长征,所向势如破竹;今已来到川西,尊重彝人风俗。军纪十分严明,不动一丝一粟;粮食公平购买,价钱交付十足。”先遣队司令刘伯承还入乡随俗,与彝族部落首领小叶丹歃血为盟,赠送了大量枪支弹药和金钱,以换取通行便利和生活保障。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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